公 示
现将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988668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0日)。
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示(事中)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中央级 |
山财振联[2022]6号
| 25万元 | 天柱村文立正故居道路拓宽项目9万,东湖社区水厂改造8万元,马迹社区吉佳沛屋渠道修建项目8万,共计25万元 | 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 天柱村文立正故居道路拓宽项目9万,东湖社区水厂改造8万元,马迹社区吉佳沛屋渠道修建项目8万,共计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