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来源公告(山财振联[2023]2号)

公      告

现将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988668

公示期为10天(2023 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3日)。

 

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来源公告(事前)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收文日期

公告日期

备注

1

中央级

 

山财振联[2023]2号

 

6.5万元

2023.5.24

2023.6.3

2023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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