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山财振联[2023]2号)

公      示

现将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988668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4日至2023年6月13日)。

 

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示(事中)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中央

 

山财振联[2023]2号

 

6.5万元

东湖社区5000元,马迹社区5000元,双渡村5000元,坪田村5000元,同心村5000元,杉木桥村5000元,石碑村5000元,石潭村5000元,杏溪村5000元,天柱村5000元,团山村5000元,长牌村5000元,立新村5000元。

公益性岗位

东湖镇13个村社区各5000元合计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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