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山财振联[2023]10号)

公      示

现将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988668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0日)。

 

东湖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示(事中)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中央

 

山财振联[2023]10号

 

30万元

团山村6万,长排村8万,衡山融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6万,星山组老村委会10万。

产业基础设施项目

团山村6万,长排村8万,衡山融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6万,星山组老村委会10万,共计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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