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202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基层党建战斗堡垒。

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干部作风等方面建设,高标准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升镇村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和重点项目的全面落实。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围绕防、控两个环节,织密疫情防控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生保障工作,实现优质服务。

(三)巩固扶贫成效,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着重从两不愁三保障及提高收入着手,保障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不致贫,特殊困难群体得到照护。始终保持浓厚的宣传氛围,继续保持强劲的工作势头,夯实包保责任,实行严厉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提高产业扶贫比重,大力培育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引进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就业扶贫,认真组织开展贫困人口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和致富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持续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夯实发展基础,有力有序推进现代农业。

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土地向大户集中,培育生产大户、典型大户,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耕种和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整合涉农项目,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好王一集团传国康养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的服务工作,结合供销社改革,对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积极引导和扶持,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为发展农村规模经济提供保障。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鼓励社会投资,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

(五)秉承绿色理念,常态长效提升镇域环境。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继续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保督察,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问责追责,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深化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以“最美清洁户”评选等工作措施为着手点,不断完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狠抓拆违控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管理网络,明确责任,抓好源头治理,坚决遏制违建增量。

(六)着眼民生福祉,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

坚持民生为本,共建共享,更加注重群众生活质量,更加注重群众主观感受,更加注重群众幸福指数。全力推进县重点项目东湖新城二期建设,加快实施东湖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提高镇村群众生活质量;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及时定额发放。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发放各类社保、惠农专项资金,让群众切实感受政府关怀。积极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提高全镇道路硬化率。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提倡移风易俗,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村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不断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快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事业发展,统筹做好民族宗教、防汛抗旱、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七)加强社会治理,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东湖”建设,拓宽“雪亮工程”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现代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20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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