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衡山县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全镇2023年度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成果,做到户厕问题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切实把改厕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办实办好。

二、工作重点

(一)摸排范围。各村(社区)要继续抽调人员,主要针对2013年以来(含2022年)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所有农村户用厕所,再集中开展拉网式、全方位大排查,逐村逐组逐户排查到位,确保没有遗漏,不留死角盲区。

(二)摸排重点。

1、产品质量问题。塑料、玻璃钢或其他材质的整体式三格化粪池以及过粪管道等产品质量不达标,存在破损、串水、漏水等问题。

2、工程质量问题。采用砖砌、现浇混泥土或混泥土预制件等方式现场建造的三格式化粪池施工欠规范,存在变形、渗水、漏水等问题;采用玻璃钢式化粪池改建时基坑回填夯实不到位,导致罐体裸露、侧翻、浮罐;化粪池不密封达不到无害化处置效果、存在安全隐患,或完全封闭无法进行清掏;三格化粪池硬化面破损开裂;进粪管安装坡度不够容易发生堵塞,未接通厕所无法正常使用,出现破损导致粪污外溢;排气管未安装在化粪池第一格;人工湿地未按要求回填、种植绿植。

3、改厕模式问题。选址不当造成改建厕所容易雨水倒灌,或被水冲毁;水冲式厕所不具备冲水条件;新改建厕所仍是旱厕,或只改厕屋未改化粪池、粪污未实现无害化处理等。

4、使用管护问题。新改建厕所被弃用,用于堆放杂物、畜养家禽;向化粪池内丢弃杂物、倾倒垃圾;在化粪池第一格取粪,化粪池盖长期敞开;随意改短或锯断排气管;改厕后旧厕所未拆除仍在使用;2022年新改建厕所未按要求编号、存在重复编号问题等。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东湖镇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指导员:彭桂林

组  长:王  哲

副组长:胡  健

成  员:谭  超、李志祥、刘益良、聂永红、彭雨林

刘岳林、汪紫婵、陈明达、谭晨昌、刘伟清

旷建成、朱建兵、徐  新、李文军、田文锋

周宏科、陈拥军、颜映宇、李银昌、文长水

杨  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改厕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谭晨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伟清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定具体方案,专题研究部署,积极宣传动员动员群众一起参与,谭晨昌、刘伟清负责数据统计上报,各包村(社区)指导员、蹲点干部配合所蹲点村(社区)开展好相关工作,负责蹲点村(社区)的问题厕所清零。

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日前)。镇农村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作出工作部署。

(二)开展问题厕所"再排查"(2023年5月30日前)。各村(社区)围绕辖区内自2013年以来(含2022年)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所有农村用户厕所,开展问题厕所"再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整改清单。

(三)问题整治(2023年9月20日前)。按照问题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推进问题整治,实行销号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发现摸排、整改不力的严肃处理并开展"回头看"。

(四)镇级验收(2023年10月10日前)。镇领导小组分组进村入户对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进行现场查看,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镇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履行好职责,统筹部署落实好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

   2、细化举措,动态清零。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户新改建住宅管理,将卫生厕所纳入到住宅建设规划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细化举措,将"清零攻坚行动"与年度改厕任务完成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行问题厕所动态清零。

   3、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农村问题问题户厕"清零攻坚行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一月一通报,对摸排不力,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村(社区),镇领导小组、镇纪委适时对包村(社区)指导员、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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