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桂林(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王 哲(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谭 超(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工委负责人、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主持政协全面工作,分管政法、综治维稳、禁毒、信访工作。
胡 健(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李志祥(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财税、村级财务、企业财务审批,负责国土、田长制、城建、规划工作,领导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侧重项目建设工作。
刘益良(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分管企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包含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统战工作,领导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彭雨林(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农业、林业(林长制)、水利、电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刘岳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分管武装、优抚,侧重社会事务办公室。
唐 维(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主管组织工作,分管机关支部、工会、团委、妇联、老龄老干工作;领导基层党建办公室。
秦楚昕(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卫健、社保、民政、劳动保障、项目建设、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社会事务办公室。
汪紫婵(副镇长):分管交通(路长制)、旅游、发改、招商引资、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统计工作,领导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王南方(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开展人大工作。
陈明达(司法所所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助政法委员开展综治、政法、禁毒、信访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要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