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相关重要文件对环保工作的要求,为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切实加强我镇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落实环保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东湖镇13个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构架(5)
1.村委会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有制度、有场所、有活动记录。村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建立网格化包保模式,包保责任到人。
(二)宣传发动(10)
整体宣传氛围浓、接地气、群众知晓率、认可度高,所有村(社区)的村口、路边至少设有2处墙体标语或醒目宣传牌,采用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力争做到图文并茂;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单、召开村民代表会或理事会等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三)环境综合整治(60)
紧紧围绕“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即拆除“空心房”,推进改厕、改圈,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塘坝、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按照镇级要求在本村设立环境卫生示范点,并对环境卫生点进行重点环境治理。
(四)基础设施建设(10)
推进农田水利兴修、电网改造、安全饮水、农村公交、路灯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学校、卫生室等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功能。
(五)民风建设(10)。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清洁户、美丽庭院、最美贫困户、脱贫模范等评选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激发村民向上向善、清洁家园、贫困户主动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文明素养。
(六)资金使用与管理(10)
按照政策规定专款专用,使用规范,严禁挤占挪用。
(七)群众满意度(10)
现场调查一定数量群众,了解群众对整治情况的满意度。
(八)整体观感(5)
以整体观感度评价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果,分好、中、差三个等次。
(九)减分事项
在省、市、县督查中;在工作推进中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来信来访的酌情给予扣分。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四、考核组织
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领导下,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五、考核指标及分值
总分值120分,其中网格化管理制度5分,宣传发动10分,环境综合整治60分,基础设施建设10分,民风建设10分,资金管理使用10分,群众满意度10分,整体观感5分。加减分按加减分值计入总分。
附:东湖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
东湖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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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及细化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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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构架(5分) |
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制定村对组、组对户的考核办法。 |
人员抽调到位、分工明确、包保到位得1分;实施方案、制度完善、设备场所齐全得1分;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资料及各类活动记录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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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发动(10分) |
宣传氛围、群众知晓率、开展活动情况。 |
所有行政村、自然村的村口、路边至少设有二处墙体标语或醒目宣传牌得5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签订环境整治协议书(承诺书),召开村民代表会或理事会等形式,用示范引领激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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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综合整治(60分) |
(一)两治、三清、四拆、五净(40分) |
两治:治理污水横流、治理垃圾乱推(10分)。 |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垃圾乱推得10分;每发现一处没有治理的污水扣0.2分,每发现一处没有治理的管线,扣0.2分。最多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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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清理非法广告,清理草堆、杂物,清理垃圾、粪便(15分)。 |
每发现一处非法广告,扣0.5分;每发现一处没有清理的杂物扣0.5,每发现一处没有清理的垃圾、粪便扣0.5。最多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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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拆空心房、拆违章建筑、拆破危房屋、拆淘汰旱厕(10分)。 |
每发现一处没有拆除的拆空心房扣1分;每发现一处没有拆除的违章建筑扣1分;每发现一处没有拆除的破危房屋扣1分;每发现一处没有拆除的淘汰旱厕扣0.2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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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净:农户庭院净、卧室净、厨房净、个人净、厕所净(5分)。 |
随机抽查5户,发现每户三处不净的,扣1分;最多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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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体治理(10分) |
河渠沟塘无漂浮物、无黑臭水体;岸坡无垃圾、无乱搭建。 |
河道有专人管理的得3分;河渠沟塘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无乱搭建,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2分。发现黑臭水体的,直接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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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洁队伍配备(3分) |
按照标准配备环卫保洁队伍。 |
查阅相关支撑材料,随机走访。按照农村户籍人口 300-500人配备1名保洁人 员,得3分。达不到配置标准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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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3分) |
全部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或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 |
全部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或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得3分。禁养区内发现1例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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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环境卫生示范点 |
按照镇级要求在本村设立环境卫生示范点,并对环境卫生点进行重点环境治理。(5分) |
未按要求在本村设立环境卫生示范点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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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础设施建设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功能。 |
推进农田水利兴修、电网改造、安全饮水、农村公交、路灯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学校、卫生室等建设。完成较好的得4分,好的3分;一般的2分,差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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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风建设(5分) |
最美贫困户、脱贫模范、各类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活动 |
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孝星、清洁户、美丽庭院、最美贫困户、脱贫模范等评选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的得2分;评选出来的各类先进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得1分;建有传习中心的得1分;农村环境卫生、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在显著位置公布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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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金管理使用 |
资金使用与管理规范科学拨付及时。 |
按政策规定专款专用,按进度拨付4分,使用程序规范合理4分,有台账2分,违规使用不得分拨付进度慢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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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群众满意度 |
随机调查5户农户 |
满意度在90%以上,得10分;满意度在80%-90%得8分,70%-80%得6分,60-70%得4分,50-60%得2分,50%以下不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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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整体观感(5分) |
分好、中、差三个等次 |
整体观感好的分为5分,整体观感一般的得3分,整体观感差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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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减分 |
在省市县督查及媒体宣传方面等 |
在省、市、县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中,查出问题的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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