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二级单位:

《东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19928

 

 

 

 

 

 

 

东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镇区沿省道、县道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经镇党政联席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我镇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主要针对拥有赶集传统的东湖社区、马迹社区、杉木桥村及立新村大坪岭4个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有市场的马迹社区、杉木桥村、立新村,要确保商贩不能占道经营;对于暂时没有经营场地的东湖社区,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东湖农贸市场的建设步伐。对于整改后依然呈现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

四、实施举措

坚持“一个市场、一套方案”,针对镇内东湖社区、马迹社区、立新村、杉木桥村四处需整治的马路市场采取四个不同的整治方案,整体推进。

(一)     东湖社区马路市场。

基本情况:赶集时间农历逢5日、逢10日,目前新的农贸市场正在建设之中,东湖社区外环有南马公路。

整治措施:

成立马路市场整治小组,值勤值守,规范商贩摆摊,维护交通秩序。

1. 划出摊位线。所有摊位必须不超出马路边的白线,

确保人流畅通。

2.加强值班值守。每逢赶集日,社区两委安排专人对在市场内进行值守,对市场进行规范整治。

3.实行交通管制。在马路市场的三个路口设置交通指

示标志和警示标志,将引导所有过往车辆从外环的南马线经过,严禁所有过往的货车、小车、客车、农用车在赶集期间内进入市场。

4.规范车辆放置。所有来赶集的车都要停放在指定区域(东湖镇政府门前和东湖社区前面空坪及环城路旁)内。

(二)     马迹社区马路市场

基本情况:赶集时间农历逢2日、逢7日,新的农贸市场已经建成。

整治措施:

1.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管理。凡经过马迹城镇街道的车辆必须服从交通指挥,所有从界牌、团山方向往新桥方向行驶的车辆限向衡岳路经外环线经过;从东湖方向进入的车辆限从南马外环经衡岳路方向行驶,严禁所有车辆在城镇街道乱停乱放。

2.全面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所有进入马迹农贸市场销售经营者,必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商品物资集中在农贸市场集贤街和神马街内规范销售,摊位摆放整洁,地面清洁,严禁乱推乱放和占道经营。马迹城镇车行道两边一律不得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和乱搭乱建

3.加强值班值守。每逢赶集日,社区两委成员和辅警对各路口进行值守,对市场进行规范整治。全面负责马迹城镇街道和市场的整治管理,确保街道车辆畅通无阻,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     杉木桥村马路市场

基本情况:赶集时间农历逢3日、逢8日,有老农贸市场,人流量较大,处于县道314主干道,存在风险。

整治措施:

1.对原有杉木桥马路市场进行规范管理,重新划定摆放摊位的位置(距公路1米外摆放摊位),确保公路畅通。

2.对原有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维修,把原公路市场摆放肉食类、服装类、五金小百货类的摊位,全部安排至市场有序交易。

3.加强值班值守,每逢赶集日,村支两委安排专人对各路口进行专人值守,对市场进行规范整治。

4.实行交通管制,缓解交通压力。所有矿山运输车辆在赶集日早上6点至中午11点停发矿产品,严禁载重货车在赶集时间内进入市场,确保市场安全。

(四)     立新村大坪岭马路市场

基本情况:赶集时间农历逢1日、逢6日。坐落于立新村大坪岭集贸市场,原名杉木桥市场。

整治措施:由村支两委将原老农贸市场进行清理维修,重新启用农贸市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1.从九月二十九号农历九月初一日起,所有商贩全部将摊位移到市场内赶集,公路两旁阶基上均不得摆摊设位。

2.村支两委成员,将连续执勤一个月,将摊位全部劝其进入市场内,安排赶集车辆停放老供销社坪内,确保道路畅通。

3.如果商贩不听劝解,不听打招呼,自由泛滥,继续形成马路市场,将坚决依法依规取缔大坪岭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周智勇任指导员,党委副书记、镇长彭桂林为组长,政协联络工委主任李志祥为常务副组长,成立东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常年负责市场管理。各村(社区)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从维护东湖镇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村(社区)要利用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在整治未到位之前,镇蹲点干部要配合村(社区)做好赶集日的值班值守工作。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领导小组负责召集相关村(社区)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负责马路市场整治督导,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做好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村(社区)是取缔马路市场的责任主体,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摊位的规范摆放及卫生清理。

镇执法大队配合村(社区)对市场进行日常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交警中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市场内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

派出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及市场治安,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

工商所负责对市场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马路市场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市场规范有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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