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镇机关内设机构、驻镇二级单位、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湖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指  导  员:彭桂林

组      长:王  哲

副  组  长:谭  超、李志祥、刘益良、柳学敏、康艳平、

  聂永红、徐天晗、彭雨林、刘岳林(常务)

成      员:胡志刚、朱建兵、陈拥军、田文锋、李银昌

           李文军、刘伟清、徐  新、胡珂源、汪紫婵

           文志琪、王  波、左  琳、徐向阳、周  斌罗立新、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岳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防溺水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有效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为全镇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构建联防联控机制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共同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明确各村(社区)辖区水库、重点水域、重点河段安全责任人,落实防范责任;要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件。财政所要加强防溺水工作经费保障。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实施溺水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维护治安秩序。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在矿区、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及防护设施,经济发展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水利工作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全镇水库、重点骨干塘和重点河段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管理。民政、共青团、妇联等要组织各类志愿者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应急管理、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中心学校、卫生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事故处置和善后,形成强大合力。宣传、派出所、中心学校等部门要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司法所、派出所、中心学校等部门要协助调解因学生溺亡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防止造成不良影响,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构建严格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学生防溺水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中心学校宣传教育主题责任、镇村两级日常防控责任以及家庭监护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人员对水库、河道、塘堰坝、水电站、水闸、渠道及水井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明确主体责任,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落实学校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中心学校要督促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学校防溺水的宣传教育,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夏秋季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演练互动;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三)落实镇村(社区)日常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弥补学生在放学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脱离学校监管的短板,织牢基层日常防控网络。要落实"四个一",即发一份警示公开信(辖区内人手一份),立一块安全警示标牌(每一处危险路段及水域均设立),组建一支防溺水巡逻队(以村(社区)为单位,队员由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及相关志愿者注册),兑现一个奖励(见义勇为奖)。

(四)落实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责任。加强对村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子女的主体监护责任,了解掌握学生防溺水"六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

五、强化重点保障机制

(一)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对在学生溺水施救中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按衡山县见义勇为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弘扬社会正气。

(二)建立事故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镇政府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管理、社会事务办、中心学校、卫生院等部门和各村(社区)共同参与的溺亡事故处置团队,提供处置溺亡事件的能力。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反应处置。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对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做到快速反应,高效施救。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完善责任倒查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建立防范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成立责任事故调查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学生溺亡的开展调查,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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