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制定如下实施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未保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一是乡镇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镇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未保工作,定期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二是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每月要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

2.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镇村两级要适时调整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队伍,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基本构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覆盖的网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逐步向村(社区)延伸。

二、落实责任,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1.学校安全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位。持续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

2.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加强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提升治安防控物防、人防、技防水平。(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东湖派出所)

3.加强校园治安岗和警务室建设和人员管理。配齐专职保安人员,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对新招录应聘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犯罪信息筛查,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及时解聘。(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东湖派出所) 

4.加强中小学校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东湖学区和各学校要把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建立畅通学生对侵害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渠道,鼓励学生在发现或遭受侵害行为后第一时间进行举报控告,确保中小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落到实到位。(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

三、加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护能力

1.加强安全教育演练。镇应急办、镇党政办、东湖学区等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实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推进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镇应急办、镇党政办)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东湖学区、镇司法所、镇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法治安全教育的职能,继续拓展法治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镇司法所、东湖派出所)

3.加强毒品预防教育。镇教育、镇派出所等部门要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督促全镇中小学校在开学、毕业、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活动,有效提升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实现校园 无涉毒。(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镇司法所、东湖派出所)

4.持续开展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深入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路段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巡查, 补充、完善水域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减逮带、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及家长发布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东湖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镇民政办、镇文化站)

5.强化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治理。要依法开展查处、取缔违法经营场所活动,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各类不安全因素,不断健全校园周边治安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派出所、镇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及其周边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不法分子滋扰校园行为。防范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及驾乘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东湖派出所、镇执法大队、镇文化站)

6.加强学校及周边经营市场管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执法大队、镇文化站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定点采购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好食品准入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对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销售不卫生食品和劣质学习用品、玩具等违法行为,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办证办照,规范经营。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的虚假违法广告。(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执法大队、镇文化站)

7.加大文化市场和网信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密切配合市场监管所,进一步加强对网吧、游戏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网络信息的监管。要依法查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读物和网络游戏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扫黄打非进校园活动,严厉查处传播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淫秽、色情、暴力出版物及信息等违法行为,实时监测网络上涉及未成年人有关的信息。(责任单位:镇党政办、东湖派出所、镇文化站)

8.做好司法援助帮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跟踪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加强对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提升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水平。(责任单位:镇司法所、东湖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团委、镇妇联)

四、夯实基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强化控辍保学机制建设。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完善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助学解困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大手牵小手”、“爱心妈妈”等关爱行动。(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镇民政办、镇团委、镇妇联)

2.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民政办要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照料服务、身份查验、送返寻亲等救助工作。做好残疾儿童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精细排查、精确定、精准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县民政局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建立完善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关爱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关爱服务工作。健全未成年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积极对有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矫治。(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卫计办、镇派出所、镇城镇建设管理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执法大队、镇团委、镇妇联)

3.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构建由政府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态摸排,定期分析我镇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单位:东湖镇中心学校、东湖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镇妇联)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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