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2024年“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采取雷霆之势坚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问题”指示要求以及市委、县委相关工作部署,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潮,坚决遏制案件高发频发态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零放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根源上铲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滋生的土壤,为全县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至2024年12月底,全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全面发起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一轮强大攻势,确保在打击整治、案件倒查、教育预防、多元救助、制度落实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实现“两个零发生,一个大幅下降”(涉公职人员案件零发生、涉教职工案件零发生、现行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 50%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进一步健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打击整治

1.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和“两高”司法解释,聚焦打击锋芒、坚持严字当头,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强化震慑作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责任单位: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东湖司法所)

2.积极发现、受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杜绝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责任单位: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东湖学区、东湖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妇联、各村<社区>)

3.严格依法依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对受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隐私保护和犯罪记录封存要求,禁止向媒体和无关人员泄露案情、受害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隐私。(责任单位:东湖派出所、东湖法庭、镇纪委、镇监察办、东湖学区、东湖(马迹)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妇联、各村<社区>)

4.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时查封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引诱自残自杀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推送机制,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猥亵等行为,坚决斩断“网上诱骗猥亵、网下实施强奸”犯罪链条。(责任单位:镇党建办、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东湖学区、东湖司法所、东湖镇团委、各村<社区>)

5.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严格管控和排查整治,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全力整治旅馆、酒店、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等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网吧、酒吧、KTV 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责任单位:东湖派出所、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文化站、东湖(马迹)卫生院、各村<社区>)

(二)强化案件倒查

6.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本地区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和倒查,实行“一案一倒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治”,推动以案促治和责任追究。重点查看涉案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涉案保安公司、校车运营管理公司是否处罚、整改到位;职能部门和学校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村(社区)属地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7.政法各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办案和案件评查、倒查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推动相关部门认真整改问题、堵塞漏洞。(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监察办、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各村<社区>)

8.进一步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公职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乡村基层党组织的追责问责力度。对涉党员、公职人员、学校教职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近亲属监护人案件和致受害人死亡等案件,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具体追责问责办法、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按照县纪委监委意见办理。(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镇纪委、镇党建办、东湖派出所、东湖学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湖(马迹)卫生院、各村<社区>)

9.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地区案件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实时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本地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态势和隐患,推动精准施策、综合治理。(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三)强化教育预防

10.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和文明好家风评比,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教育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作用,督促家庭监护职责落实。(责任单位:东湖学区、镇妇联、镇团委、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各村<社区>)

11.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全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教职工、教辅人员围绕“防性侵”主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六个一”防性侵教育活动的组织、督促力度,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班级女辅导员全覆盖制度和建立监护人台帐。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与周边环境治理。(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东湖学区、东湖派出所、各村<社区>)

12.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加快推进专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专门教育工作相关制度,抓好家校衔接,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未成年学生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东湖学区、东湖派出所、东湖司法所、镇团委、新桥法庭、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妇联、各村<社区>)

13.加强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农村闲散人员、问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管理,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将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录入“风控平台”列管列控。进一步摸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关系异常家庭等底数,定期上门走访宣传,做好源头防范。(责任单位: 东湖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湖学区、镇妇联、镇团委、各村<社区>)

14.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精选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如寒暑假期间)、易受侵害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增强全社会预防、识别、发现、报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建办、东湖学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东湖司法所、镇文化站、东湖卫生院、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四)强化多元救助

15.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及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关系异常家庭子女等存在监护风险的对象列入重点关注和关爱帮扶对象,对高风险对象确定“一对一”帮扶措施。(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妇联、镇团委、东湖学区、各村<社区>)

16.对未成年受害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转学安置、临时监护等多元救助。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将受害人信息通报教育、民政、妇联、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湖派出所、新桥法庭、东湖司法所、镇团委、东湖(马迹)卫生院、东湖学区、镇妇联、各村<社区>)

17.对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进行摸底,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和志愿服务。(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妇联、镇团委、东湖(马迹)卫生院、东湖学区、各村<社区>)

18.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集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帮扶机制。(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妇联、镇团委、东湖(马迹)卫生院、东湖学区、各村<社区>)

(五)强化责任制度落实

19.落实从业查询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从业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密接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前查询和在职员工定期查询执行到位;对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依法不予录用或者解聘。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责任单位:东湖法庭、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湖学区、东湖(马迹)卫生院、东湖派出所、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20.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省、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管辖范围内强制报告责任单位的宣传、培训、指导、督促工作力度。对应报告未及时报告或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监察办、东湖学区、东湖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东湖司法所、东湖(马迹)卫生院、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21.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严格按照“片、组、邻”三长制进行责任划分,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推动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常治长效。(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纪委、镇监察办、镇党建办、东湖法庭、东湖学区、东湖派出所、东湖司法所、镇劳保站、镇文化站、东湖(马迹)卫生院、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推动雷霆行动走深走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统筹指挥运行机制,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在镇平安办设立“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专班,承担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等职责。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参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月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完善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注重协同配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镇“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镇各部门横向协同联动,镇、村纵深共同参与的监管保护机制。各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工作合力。同一任务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排序在前的单位牵头负责。

(三)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治理、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各环节可以叠加统筹推进,贯穿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治理、边整章建制。专项行动要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性侵专项行动等相结合,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问责。用足用好通报提醒、约谈警示、挂牌整治、督导检查等手段,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及各部门责任。尤其要严防涉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和涉校涉生案件发生。对年度涉公职人员犯罪的,约谈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涉校涉生案件的学校,报送上级单位启动追责问责,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镇平安办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领域、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督办。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评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发生恶性案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聚焦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等重点内容,借助“两微两端”等多种载体,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掀起宣传热潮。精准把握宣传时度效,对有关战果数据信息发布、案事件新闻报道,审慎稳健、充分评估、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引发公众质疑和负面舆情。健全完善涉性侵未成年人案事件舆情处置预案,提高舆情处置能力水平。

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报表,有新立案件情况和重要情况当日报送,有好的经验做法等互相分享。

 

中共衡山县东湖镇委员会

                           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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