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东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镇编制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湖镇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734-598866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发布工作进展状况。我镇始终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持续有序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备规章制度。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层面高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了三审制,填写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审批单。

(二)丰富公开形式。通过衡山县人民政府网、美篇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的参与感、知晓率。在镇美篇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8条,在东湖镇党政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69条。

(三)完善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指定党政办秘书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镇属二级机构和村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年用于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约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6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强化了群众监督,为实施"五要"工程做好了"要知道"环节工作,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公开难度较大

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少,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二)公开尺度难以掌握

尽管县政府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三)公开的形式还要丰富

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下一步,东湖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组织推动,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推动东湖镇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及通知、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农业农村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等。2020年内农业农村信息上传共计27条,其余信息及时更新。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东湖镇进行公开。

2、社交平台。主要通过东湖镇人民政府美篇公开相关动态。

3、其它渠道。主要在镇机关大院和乡村主要交通路口以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辟宣传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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