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店门镇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店门镇人民政府,是店门镇的重要职能部门,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 
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决算单位主要由行政、财政所、司法所、劳保站、民政办、水管站、农技站等部门构成。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 104.18 万元,收入 1161.28 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 1112.74 万元,收支结余 48.54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0 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52.72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54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70.1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21.61 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 152.72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2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22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93.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06.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1.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03万元。

   (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8.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03万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47.05万元,全部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 191.13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191.13 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6.1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工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决算6.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1万元,接待121批次、934人次。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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