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镇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到户帮扶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19625日至201975日)。

 

 店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中央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2019]83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贫领(2019)32

15.35

衡山县长明种植专业合作社

用于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方面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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