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振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山贫领36号)

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9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县级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1]36号

10

店门镇桂水村

危桥改造

2021年乡村振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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