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3月03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中央 |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2号 | 5.5 | 2023年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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