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山财振联【2023】2号)资金分配公示

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5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中央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2号

5.5

每个村(社区)5000元

用于各村公益性岗位工资

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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