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
1 | 省级 |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指[2023]145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22号 | 48 | 店门社区6万 | 跃进,罗家,建设组 | 2023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基础设施) |
桂水村10万 | 槽门至朝阳组 | |||||
梅桥村10万 | 团结组至上游组 | |||||
新田村6万 | 新田村至国道店门社区段 | |||||
能仁村6万 | 双丰组 | |||||
九观村10万 | 南冲组,新建组 |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