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4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省级 |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指[2023]249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35号 | 4 | 2023年10月 | 2023年10月 | 2023年省级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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