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山财振联【2023】35号)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省级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指[2023]249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35号

4

水厂4万

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2023年省级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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