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
1 | 县级 |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38号 | 3.1 | 1.2(衡山大尾猫有限公司),0.2(衡山萌泰电子有限公司),0.8(衡山竹森林竹制中心),0.6(衡山繁荣竹业有限公司),0.3(衡山县源鹏手袋加工厂) | 2023年省级第六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返贫监测帮扶) | 2023年省级第六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返贫监测帮扶)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