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
1 | 县级 |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42号 | 0.5 | 25户改厕户 | 2023年乡村振兴市级第三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3年乡村振兴市级第三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 | 县级 |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42号 | 0.5335 | 2023年问题厕所整改市级奖补 | 2023年乡村振兴市级第三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3年乡村振兴市级第三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033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移动政务 | 部门电话
主办: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衡山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4-5825450 121212683@qq.com(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4040629号-1 网站标识码:4304230002 湘公网安备 430423026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