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4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县级 | 山振局发[2023]9号 | 2.025 | 2024年1月 | 2024年1月 | 2023年第三批改厕资金 |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