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店门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和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店门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和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湘潭“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集中整治、有序搬迁马路市场,深入推进城乡集贸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苑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息,根据湘政办函[2019]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有序搬迁马路市场,深入推进农村集贸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形成马路市场整治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在国道、省道、乡镇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各类马路市场。

三、重点任务

(一)依法取缔或搬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对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确保实现“摊清、人清、路畅”。

(二)严格管控不能及时清退的马路市场

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

(三)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步伐

根据人民群众需求,结合乡镇、村规划,合理确定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用地,新建、改建一批农村集贸市场。加强农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在规划选址、用地安排、资金筹措、工程报建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积极引导个体经营户和流动摊担入市经营,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马路市场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

(四)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农村地区马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结束,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1. 2019年12月20日前,对店门区域内各类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类别和道路分布情况分别造册、建立台账。

2. 2019年12月25日前,根据马路市场排查情况,制定马路市场取缔、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建立城乡马路市场“直接取缔”、“暂时保留(实施管控)”和“即刻搬迁或转移”的马路市场清单,

3. 2019年12月26日起,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马路市场取缔、搬迁之前,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不得停止实施,确保管控到位。

4. 2019年12月31日前,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对赶集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

(二)统筹规划建设阶段(2020年1月至3月底)

1.在全面调查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选在搬迁或转移条件的马路市场进行统筹规划,2020年1月30日前制定新建、改建农贸市场计划,参照《湖南省农贸市场改造规范》和《湖南省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相关政策和建设标准,督促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

2.2020年3月30日前要依标准制定马路市场搬迁和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方案并加快实施。

(三)新建市场及搬迁阶段(2020年4月至9月)

依据建设方案,履行农村集资市场建设、经营管理责任单位职责,对照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城区和农村集资市场建设,负责验收,做到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规范运营一批。

(四)规范管理及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

1.对已搬迁的各类市场,采取发布通告、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和综合执法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常态化管理,并合理引导流动摊担入市经营。

2.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农村“赶集”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监管责任。

3.持续开展整治,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并认真总结,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和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店门镇人民政府镇长李伟奇任组长,刘炜(常务)、覃海燕、赵喜、刘轲、周小东、谢红年、彭立平任副组长,派出所、交警中队、镇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队、店门社区、石门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立勋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负责指导、协调、调度、督查全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和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专项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各村(社区)要通过板报、宣传栏、标语、电台、网络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动态等情况,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金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相关部门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薄弱地带和环节重点开展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督导问责

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值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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