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镇开展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店门镇开展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加强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和落实各项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1号的要求,按照省、市、县部署安排,为做好我农民工信息数据采集上传工作提升全镇农民工动态监测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的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建立覆盖乡镇、村社区的农民工综合信息工作平台,通过基层采集填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业务部门信息归集和农民工信息共享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定期进行信息数据更新,实现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并支持各地区间输出、输入农民工数据共享,为全面掌握本镇农民工基本情况,分析研判农民工流向、就业形势,推进各项农民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民工综合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唐卫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康铁庚副镇长覃海燕任副组长,镇乡村振兴办廖鸾祥陈淑琳、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组钟巧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组由钟巧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民工综合信息采集工作联络调度。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做好信息采集归集。要统筹做好农民工信息采集、归集工作,充分发挥已有信息数据作用。农民工实名制信息采集,原则上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外来农民工。

信息采集和上传。主要依托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农民工综合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社区)采集填报农民工信息,各村(社区)要按网格化分片对本辖区农民工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并做好上传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农民工综合信息中的"社保信息"部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与相关数据库比对获取 不列入采集内容。

(三)做好信息数据更新。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镇、村系统管理员要登录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于每季度末对本辖区户籍的已有农民工信息进行修改审核确认,对新增农民工进行信息录入。

(四)加强信息数据分析应用。定期开展全农民工形势分析研究,了解掌握农民工基本构成、就业流向、技能、参保等情况。加强重点区域农民工研究,重点关注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就业形势。加强重点时期农民工流动监,助力做好春节前后等重点时段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工作。

四、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镇、村(社区)要充分认清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安排,加大对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主体明确,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强化保障。镇、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归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统筹开展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采集填报、数据更新等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农民工信息采集、归集和共享,加强对本级管理员和业务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严格系统访问权限 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加强沟通。镇、村(社区)在组织开展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过程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和报告。要组织系统学习县人社局统一印制发放《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用户手册》,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各级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将定向通知

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nmgxt.mohrss.gov.cn

人社专网登录网址http://nmgxt.mohrss

 

   衡山县店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