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森林防灭火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为应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高森林火险,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做好2025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李伟奇任指导员,镇长唐卫任组长,镇人大副主席谭镕锋任副组长,彭礼伟、文梁会、文诗倩、石凯凡为成员,由彭礼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防灭火工作调度。
各村(社区)要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森林防灭火小组。
二、 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2日到4月11日。
三、 工作安排
(一)切实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
1.实行“网格化”责任制。实行镇、村(社区)干部分组包片、村民小组长包山头“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森林防灭火包干责任制名册。
2.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镇工作专班及各工作小组从3月22日开始,根据自身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①工作专班:负责全面调度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上报信息、野外火源巡查、指导火灾扑救、“131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并指导各村(社区)实行应急备勤值班制度;调度、指挥护林员严格落实每日至少6小时、行程12公里的巡林护林刚性任务;出动消防宣传车进村(社区)开展流动宣传;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
②镇中心学校:于清明节前在校区开展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上一堂宣传课、发放一封给家长的信);
③镇纪委:负责监督值班值守和巡护工作落实情况。对违反《衡山县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办法》及在森林防灭火期间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④各村(社区):开展“五清”(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村边、清路边),村组要集中力量和时间,排查林地内和林地100米以内危险可燃物。深入推进“三包”责任制,严格执行“村组联防制度”“值班制度”“村级森林防灭火管理员鸣锣及火情报告制度”。要在村主干道路口处和人员集中区域设立宣传牌、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标语。村(社区)两委成员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防灭火、扑火预案,并确保通讯畅通。
四、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灾的防范、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防范
1.强化防灭火队伍建设与物资储备。镇消防应急队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服从镇工作专班指挥,核查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长期拥有30只以上的灭火拖把、30把以上的弯刀、8只喷雾器等灭火物资,调试好高压灭火器具。
各村(社区)要编排人员,确保本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人员不低于10人,并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同时储备好灭火拖把、弯刀、喷雾器等灭火物资。
2.严格野外火源管理。3月31日至4月11日,各村(社区)要组织野外火源巡逻小分队,在易引发火灾的田间地头、进山口、主干道增岗增哨,建立野外火源检查站、劝阻站。
山坟集中的区域,要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倡导文明祭扫,鲜花拜祭,不带火源进山;凡进山扫坟人员,事先必须清理坟墓周围杂草,纸钱、鞭炮必须在熄灭后才能离开。严防农事用火和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3.严格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不作改正,执意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要坚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者,一律移交派出所或森林公安局进行依法处置。
(二)扑救森林火灾
各村(社区)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消防应急队和护林员要形成高效合力,严格执行“131机制”,打早打小打了。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度,安全第一”,组织高效扑救,保证森林火灾1小时扑灭率100%,严禁发生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的森林火灾,严禁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五、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一)坚持值班执勤。从3月22日至4月11日,镇村干部要全天候备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待命。
(二)严格后勤保障。各村(社区)在消防应急队救火作业时,务必保障后勤工作,饮用水源、用餐保障要主动供应,不铺张浪费,按照工作餐标准执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纪委和镇工作专班在3月22日至4月11日期间,在各村(社区)针对值班值守、应急队伍备勤、岗哨卡口增设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并根据督导结果及火点火险火情等情况综合评定,形成文字通报。
(四)严肃追责问责。即日起至4月11日期间,如有相关片区发生森林火险火情,镇纪委与镇工作专班对相关“网格化”责任人进行约谈;如同一村(社区)发生两起火险火情,镇纪委与镇工作专班对该村(社区)的蹲点干部和村支两委全体干部进行约谈;其他严重情况,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衡山县店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