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特制订了《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田铺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为确保我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全乡基本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城乡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参保缴费标准及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2021年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村(社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参保的可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经核实未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乡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四、参保缴费
(一)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对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2021年度参保缴费凭证后不再重复参保。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参保缴费:
1. 湘税社保手机APP;
2. “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
3. 银行布放在村(社区)的智能POS机;
4. 银行柜台缴费。
从2021年度开始,各村(社区)原则上不再使用集中收取现金缴费的方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以集中收取现金的形式缴费的,代办员收取费款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智能POS机、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银行柜台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入库。坚持“谁收取、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库。因网络等原因,当天无法缴库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缴库,所有现金费款在12月31日前必须缴库。缴费录入时必须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参保人是否为特殊缴费人员,是否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参保地一定要选择“衡山”,严禁将错就错、张冠李戴录入系统。发生错录漏录的,税务医保系统均无法修改,后果自负;如影响缴费人权益,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已缴费参保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多缴、错缴、交错统筹区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参保缴费流程
续保人员缴费流程。可直接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村(社区)代办点的银行智能POS机、银行柜台等方式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凡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均有缴费记录可以查询,POS机刷卡小票或手机缴费记录均可作为缴费凭证。如缴费人因报销等原因需要纸质票据,可在缴费成功1天后前往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凭缴费凭证申请开具票据。
新增参保(含往年参保信息有误)人员缴费流程。集中征收期内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医保局或户籍地乡乡卫生院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后自行缴费;也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照片或复印件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谭忠红主任代为联系处理后再自行缴费即可。
(四)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及流程
资助政策:1.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计生失独(伤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资金渠道和拨付程序按2020年方式执行。边缘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140元补贴。年中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员中未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照当年个人筹资总额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2.资助顺序:为避免同一人多重身份重复资助参保,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计生失独(伤残)人员、边缘人口的顺序予以资助,已参加衡山县职工医保的困难人群不予资助。
特殊对象参保缴费流程: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适当延长新生儿参保缴费期,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20日)
召开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实行乡、村动员培训,让工作人员掌握参保缴费政策和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并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正面引导,让“早参保早受益、不参保不受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参保缴费阶段(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符合当地实际和城乡居民意愿的“干部上门辅导,居民自主缴费”的参保缴费方式,同步做好宣传、发动、调度、统计等基础工作,定期上报参保缴费工作进度。
(三)缴费公示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征收工作完成后,导出已参保人员数据明细,加盖乡、村(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事关民生大计和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度参保缴费提标增幅,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难度更大。为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成立福田铺乡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
指 导 员:刘云伟
组 长:汪俊君
常务副组长:苏 姿
副 组 长:赵勋、周丰、曹虎、旷文清、赵银平、周衡峰
成 员:朱超萍、苏锐、江岸舒、周瑞文、周友华、唐校成、谭忠红、曹建华、眭义强、周红军、李莲芬、廖红君(税务局)、各村支部书记、信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忠红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各村医保参保进度,并每周通报一次。各村(社区)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支两委人员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小组,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第一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设立医保费征缴代办点,明确一人负责票证领用、信息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采取在重要地段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缴费,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在外务工人员及时参保,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圆满完成,采取乡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一同包片负责制,乡党委政府将根据县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对包片负责的乡村干部进行严格考核。乡党委书记负责蹲点2020年医保筹资工作靠后的石东村,乡长负责蹲点2020年医保筹资工作靠后的金路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参保缴费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因参保缴费工作而引发的舆情或上访事件。全力做好指导、宣传、发动、调度、考核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及时联系乡卫生院、医保、税务等部门处理并反馈给上报人,确保每一个参保人都能缴费成功。
各村(社区)负责将宣传海报《衡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粘贴在村委会、商店等人流密集场所,逐户发放《致城乡居民一封信》宣传单;制作本地参保缴费和异地参保工作台账,逐家逐户上门宣传、提醒、督促、协助参保缴费,并记好台帐。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各村(社区)要负责记录好参保人员准确信息,及时上报集中处理,并根据乡医保经办人员反馈情况协助居民完成缴费并及时更新台账。
福田铺乡中心学校要做好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工作,负责对全乡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况进行调度摸底,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学校督促整改。
福田铺乡纪委监委负责对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福田铺乡相关银行要确保其缴费渠道畅通,并派专人与税务、医保部门对接,提供缴费相关优质金融服务。
七、奖惩措施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乡党委政府将严格按年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征收情况进行督查,每个星期通报一次收缴进度,对征收进度落后的村(社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参保缴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群众利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圆满完成,乡党委政府将按时间段对各村(社区)医保征缴工作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任务95%(含95%)以上的村(社区)按3.5元/人拨付工作经费;完成征缴任务90%(含90%)以上的村(社区)按2.5元/人拨付工作经费;完成征缴任务90%以下的村(社区)按1.5元/人拨付工作经费。另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任务95%(含95%)以上的村(社区)奖励1000元;完成征缴任务90%(含90%)以上的村(社区)奖励800元。
附件:
1.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台账
2.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3.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异地参保信息登记表
4. 福田铺乡2021年度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指导
5.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附件1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台账
填报单位: 乡 村(居委会) 组 单位:元
序号 |
家庭编号 |
姓 名* |
户主关系*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告知、督促方式 |
个人缴费* |
未缴费原因* |
参保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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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标注“*”为必填项目,且确保真实、准确。
2.户主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3.告知、督促方式填写“电话告知”或“上门告知”等。
附件2
填报单位: 乡 村(居委会) 组 单位:元
序号 | 姓 名* | 户主关系*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个人交费* | 经办人* | 参保人签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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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标注“*”为必填项目,且确保真实、准确。
2. 户主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附件3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异地参保信息登记表 | ||||||
填报单位: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 | 参保地(凭证复印) | 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 联系电话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 ||||
注:本表由村组(社区)填报,村组(社区)工作人员需收集异地参保凭证资料作附件,由乡乡汇总后交医保部门备案,以备上级部门核查。 |
附件4
村(社区)名 | 应缴费人数 | 蹲点乡干部 |
福田社区 | 3523 | 曹虎、苏姿、苏锐、唐校成、王如松、陈姣、吴敬璋 |
石东村 | 3419 | 刘云伟、旷文清、张智雄、朱超萍、谭忠红、黎智慧、朱孝根 |
东盛村 | 2614 | 赵勋、成仁林、周瑞文、朱义勇、谭丽华、王辉雄、谭泽淼、赵一帆 |
金路村 | 3058 | 汪俊君、周衡峰、曹新华、陈昌玲、雷虹、颜南山、唐蛟 |
白云村 | 2888 | 周丰、周友华、李湘晖、朱德根、曹飞林、罗立文、江岸舒 |
合 计 | 18368 |
附件5
一、城乡居民医保好,公平正义保安康
二、医疗保险制度好,生病住院少烦恼
三、完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四、参加居民医保,家庭幸福安康
五、医疗保险好,有病不用愁
六、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七、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帮您过难关
八、你帮我帮政府帮,互助共济保安康
九、和谐社会就是好,城乡居民有医保
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好,个人缴费占小头,政府补贴占大头
十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他人献一份爱心,让自己少一份担心
十二、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十三、奔小康,要健康,医疗保险是保障
十四、医疗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十五、疾病无情人有情,医保资金解忧愁
十六、早参保,早受益;不参保,不受益
福田铺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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