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铺乡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税务局 湖南少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确保基本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城职工医保)参保任务100%完成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乡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参保缴费标准及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人。2023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9月12022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村(社区),可适当延长至2023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参保可从2023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的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以下八种特殊情形可以中途参保:(-)当年度出生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二)儿童福利机构新接收未参保的儿童,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三)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证明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四)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凭居住证首次在居住地参保,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五)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六)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七)新迁入户口人员;(八)职工医保断保人员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以上特殊特形,第1至第5种情形均按350元/人缴费;第6至第8种情形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待遇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

四、参保缴费

(一)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对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2023年度参保缴费凭证后不再重复参保。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参保缴费:

1.  “湘税社保”手机APP;

2. “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

3. 银行布放在村(社区)的智能POS机;

4. 银行柜台缴费。

各村(社区)原则上不再使用集中收取现金缴费的方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以集中收取现金的形式缴费的,代办员收取费款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智能POS机、 “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银行柜台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入库。坚持“谁收取、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库,因网络等原因,当天无法缴库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缴库,所有现金费款在12月31日前必须缴库。缴费录入时必须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参保人是否特殊缴费人员,是否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参保地一定要选择“衡山”,严禁将错就错、张冠李戴录入系统。发生错录漏录的,税务医保系统均无法修改,后果自负;如影响缴费人权益,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已缴费参保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多缴、错缴、交错统筹区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参保缴费流程

续保人员缴费流程。可直接通过 “湘税社保”手机APP、 “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村(社区)代办点的银行智能POS机、银行柜台等方式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凡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均有缴费记录可以查询,POS机刷卡小票或手机缴费记录均可作为缴费凭证。如缴费人因报销等原因需要纸质票据,可通过湖南税务社保费网上缴费系统打印票据。

新增参保(含往年参保信息有误)人员缴费流程。集中参保缴费内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乡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户籍地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后自行缴费;也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照片或复印件到村(社区)综合服务一体化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后再自行缴费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湘医保”,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后,在湘医保平台完成本人参保登记后再自行缴费

(四)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及流程

资助政策:1.资助标准: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人员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给予50%的资助。以上困难群众资助名单均由我县相关部门认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3年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困难对象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新增认定的上述人员,不再享受参保资助。

为避免同一人多重身份重复资助参保,按照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人员、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监测对象的顺序予以资助,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人群不予资助。

资助流程:1.由县相关部门以20229月底困难群众名单的数据为准,在2022927日前将资助名单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档提供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供的资助名单人员信息项目齐全并精准无误;2.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助名单,按照资助顺序予以比对,确定全县困难群众资助名单。在全县筹资动员会后及时下发至各乡镇,同时在医保系统予以精准标识,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及时将名单整理发至各村(社区)3.在集中筹资期间,相关部门在每月底前将新增核定的困难群众资助名单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档提供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照资助顺序比对后及时将名单下发至各乡镇,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及时将名单整理发至各村(社区)4.202312月20日前,相关部门将之前提供的资助名单中已死亡人员名单提供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予以在资助名单中剔除,确定全县2023年困难群众资助名单,并将资助名单反馈至各部门。各部门根据资助名单核定后,在集中筹资结束后及时将资助资金汇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91日至20221010日)

召开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大会,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业务专干进行动员培训村(社区)也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让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掌握参保缴费政策和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在全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正面引导,让“早参保早受益、不参保不受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参保缴费阶段(202210月10日至202212月31日)

村(社区)为单位,采取符合当地实际和城乡居民意愿的“干部上门辅导,居民自主缴费”的参保缴费方式,同步做好宣传、发动、调度、统计等基础工作,定期上报参保缴费工作进度。

(三)缴费公示阶段(202331日至2023331日)

征收工作完成后,导出已参保人员数据明细,加盖村(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事关民生大计和群众的切身利益,2023年度参保缴费提标增幅,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难度更大。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成立福田铺乡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员:    

             长:廖新宇

        长:邹志勇(常务)、王辉、曹虎许恒珲、刘孟良周彦鹏成卓然、旷文清

 员:谭忠红、刘战明、成仁林、李永瑝、李湘晖、黎智慧、蒲熙琳、彭峰、唐校成、邓波、曹新华、周友华、曹飞林、郭文斌、曹建华、王新宙文成、曾佩琪、廖红君(税务局)、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业务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忠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各村(社区)医保参保进度,每周进行通报。各村(社区)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两委人员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参保缴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设立医保缴费征收代办点,明确一人作为代办员,负责票证领用、信息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村组进行广泛宣传,利用村村响、电话、微信、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在外务工人员及时参保在重要地段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动村(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缴费,切实保障参保缴费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圆满完成,采取乡蹲点干部和村干部一同包片负责制,乡党委政府将根据县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对包片负责蹲点干部进行严格考核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参保缴费工作确保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100以上,不发生因参保缴费工作而引发的舆情或上访事件全力做好指导、宣传、发动、调度、考核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人员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医保专干、医保、税务等部门处理并反馈给上报人,确保每一个参保人都能缴费成功。

各村社区负责将宣传海报《2023年衡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和《致城乡居民一封信》宣传到户,粘贴在村(居)委会、市场、商店等人流密集场所,制作参保缴费台账、新增参保和异地参保缴费台账,逐家逐户上门宣传、提醒、督促、协助参保缴费。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人员,各村(社区)要负责记录好参保人员准确信息,及时上报集中处理,并根据乡医保经办人员反馈情况协助村(民完成缴费并及时更新台账

福田铺乡中心学校要做好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况进行调度摸底,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学校督促整改

福田铺乡纪委监委负责对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福田铺乡相关银行要确保其缴费渠道畅通,并派专人与税务、医保部门对接,提供缴费相关优质金融服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