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贯塘乡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工作情况
第二部分 衡山县贯塘乡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山县贯塘乡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贯塘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衡山县贯塘乡人民政府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经管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搞好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监督,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六)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企活动,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美丽生态、和谐的社会;
(七)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
二、部门人员及内设机构情况
贯塘乡人民政府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8年12月份,共有编制39名,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26;公务用车定编/台,现无车辆。根据上述各项职责政府内设6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为:
(1)行政部门
(2)财政所部门
(3)计生部门
(4)经管部门
(5)水利部门
(6)文化部门
三:工作情况
2018年,衡山县贯塘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收支平衡。
第二部分 贯塘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8-1表)
注:附EXCEL表于后
第三部分 贯塘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43.35万元,本年收入798.94万元,较上年907.04万元减少11.91%,变动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支出720.5万元,较上年973.07万元减少25.94%,变动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21.6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79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96万元,占总收入的97.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万元,占总收入的2.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支出总计720.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31.12%。商品和服务支出80.56万元,占总支出的11.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1万元,占总支出的1.24%。资本性支出406.83万元,占总支出的5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9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98万元。总收入较上年907.04万元减少11.91%。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7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973.07万元减少25.9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4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38.9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70.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89万元)。项目支出405.28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61.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21.69万元。
从功能分类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79%,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8%,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9%,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96%,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6.其他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30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76%,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3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4%,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9、商业服务等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5%,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3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7%。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5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4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42.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4.82万元,占基本支出74.1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42万元,占基本支出25.8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3万元,比预算数8.03万元减少7.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43万元,比预算8.03万元减少7.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决算0.4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接待20批次、2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56.98万元。从功能分类分析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经衡山县财政局通过的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数384.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1.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万元,转移支付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实际补助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3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0.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4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贯塘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预算拨款58.5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贯塘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实际采购1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43.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5.61万元,占93.1%;固定资产37.44万元,占6.9%;其中房屋30.2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0.87%,其他固定资产7.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9.13%。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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