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东乡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县本级 | 山财振联〔2021〕11号 | 13 | 2021年9月24日 | 2021年9月24日 | 县级 |
13 |
公 示
现将江东乡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江东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744465
jd1949@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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