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二级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衡山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工作方案》(山安发<2016>6号)文件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奋战100天,确保全乡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百日大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乡安委会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向军 乡 长
副组长:李伟奇 人大主席
成 员:罗辅龙 李 兵 周赞辉 董 健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百日大整治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2月31日。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烟花爆竹行业。
1.生产经营企业关停退出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情况。
2.加强干燥季节的安全管理。各企业、经营(零售)店防火措施,防静电设施,消防设备配备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
1.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三)露天采石场行业。
1.露天采石场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等情况。
2.破坏台阶开采、“一面墙”、高陡边坡作业情况。
3.排土场、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防治水措施落实、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情况。
(四)危爆物品。
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是否存在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的现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是否持证上岗,涉爆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藏民爆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道路交通。
非法营运、人货混装,以及违规托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等行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违规行为;桥梁施工及道路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事故多发地段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燃气和建筑施工。
燃气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防护措施执行不到位;施工方存在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七)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无证使用、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八)消防安全。
重点排查车站、市场、商场、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消防许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违规行为。
(九)学校领域。
重点督查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情况。
其他农用机械、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等行业领域。各主管部门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百日大整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守红线抓落实,把百日大整治作为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要将“三大行动”、“百日大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切实治理隐患,切实解决问题。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切实开展百日大整治。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关闭。
(三)及时反馈,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百日大整治”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江东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