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乡内党员干部的党建理论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乡党委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组织全乡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十九大知识暨党建知识测试,并对考试成绩优异的部分党员进行表彰奖励,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料准备
1、乡党委办公室于5月25日将《十九大知识应知应会》等学习资料发放给各位党员,亦可指导党员通过网络、报纸、红星云等平台开展自学活动。
2、试卷由党委书记联系县委组织部命题,统一印制。
二、组织考试
1、初定于6月11日机关干部会后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考试,由党委书记陈昌义同志监考。
2、初定于6月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集全体党员村干部在政府会议室进行党的十九大理论知识考试,由联点县级领导及乡党委书记监考。
三、纪律要求
1、考试时间为60分钟,因事不能按时参考的同志需向党委书记说明情况,并择期进行补考。
2、该理论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准翻阅资料、查看手机等媒体介质。
四、奖惩
1、试卷由党委班子成员交叉阅卷,按机关党员、党员村干部两个方阵,根据得分情况高低进行排名。
2、机关党员设一、二、三名各1名进行表彰,发放奖状,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奖励资金分别为400元、300无、200元。
3、党员村干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表彰,发放奖状,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奖励资金一等奖为400元、二等奖300无、三等奖200元。
4、机关党员干部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参考,考试成绩在得分60分以下的党员同志,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党员村干部考试成绩综合作为各村党建考核学习教育项得分参考,考试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村干部,取消其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在全乡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衡山县江东乡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