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乡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江东乡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城乡社区防控体系,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1月底,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到2023年6月底,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应对和组织协调能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扎牢,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人员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若干名,主任一般由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居)委员会成员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可由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兼任,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其他人员担任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

2.委员人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退休医务人员以及热心卫生健康事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特长的村(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

3.委员产生。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经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4.办公场所。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服务中心内共享办公室加挂公共卫生委员会标牌。

(二)主要工作职责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协助提供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居民群众做好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具体职责有:

1.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2.培育、引导公共卫生领域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协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综合整治卫生清理、病葬管理监督等工作;

4.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居民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

6.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关于改进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7.协助完成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

1.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村(社区)卫生服务室和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协助做好辖区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高血压和糖尿病人等慢性病患者以及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发生突发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政府统一调度做好应急响应。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向村(居)民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政府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3.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不得继续参与相关工作。对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保障群众健康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共卫生委员会集体和个人,政府将适当给予表扬激励。

三、人员组成

经各村(社区)民主推选,党委、政府审核通过,现将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组成明确如下(不另行文):

荷成村

主  任:曹迪清

副主任:李会芝

委  员:吴海军  曹希丰  王晓平

江东村

主  任:刘国水

副主任:廖章平  廖红卫

委  员:廖振衡  曹亚军  廖章友

龙塘村

主  任:赵安全

副主任:王建军

委  员:凌训华  彭爱军  曹  佩

马鞍村

主  任:廖章汉

副主任:廖白忠  吴怀玲

委  员:刘桂兰  廖  剑  廖文启

白龙社区

主  任:刘铁珍

副主任:向伟军  周珍兰

委  员:廖毅军  王金兰  彭仕安  廖桂兰

龙桥村

主  任:黄庆文

副主任:何炳坤  丁叔平

委  员:廖益军  丁帅兵  李惜文

三桥村

主  任:曹  望

副主任:李  欢  周  斌

委  员:周金华  杨德明  彭静瑶

南坪村

主  任:杨友祥

副主任:凌建民  唐斯琪

委  员:杨旭东  杨  赛  吉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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