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云镇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开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880048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 (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省级 | 湘财预[2021]157号、 山财振联[2021]8号 | 46 | 山田村7万元、建胜村7万元、幸福村8万元、东风社区7万元、跃进村5万元、沙泉社区7万元、衡西村5万元 |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 |
2 | 县级 | 山财振联[2021]11号 | 13 | 金石村6万元、长安村4万元、桂花村3万元 | 用于2020年度贫困村冬春修农田水利工程 | |
3 | 中央 | 湘财预[2020]329号、 山财振联[2021]12号 | 11.3255 | 幸福村3万元、青峰村3万元、双全新村5.3255万元 |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