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云镇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开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880048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 (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市级 | 衡财农指[2021]378号、 山财振联[2021]32号 | 93 | 跃进村23万元、双全新村50万元、八里村10万元、山田村10万元 |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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