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云镇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开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880048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5日)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 (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市级 | 衡财农指[2021]24号、 山财振联[2021]18号 | 1.2 | 发放到人 | ||
2 | 县级 | 山财振联[2021]22号 | 60.794 | 山竹村9.84万元、世上村16.2万元、山田村8.064万元、长安村26.69万元 |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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