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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
公 告
现将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开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880048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1日)
开云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公告(事前)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收文日期
公告日期
备注
1
县
山财政联【2022】18号
61
2022年8月31日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