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镇2022年度村(社区)班子及 村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全面落实《衡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衡组发〔20216号)文件精神,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现就做好全2022年度村(社区)班子及干部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25个村(社区)班子“两委”干部。

二、考核内容

村(社区)班子考核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城乡治理标准化疫情防控、综治维稳、应急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干部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为导向,突出“绩”的考核,绩占比不低于50%。

三、考核方式

村(社区)班子干部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由镇党委组织,采取述职测评和目标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述职测评。镇级述职测评:主要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进行述职,参会人员对村(社区)班子村干部进行评价打分。村级述职测评:主要由联点领导、驻村干部、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参加,干部逐个述职,参会人员对村(社区)班子两委干部进行评价打分。

村(社区)班子及村干部述职测评应包含“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选项,分别按照1、0.8、0.6、0的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不计分。村(社区)班子及村干部述职测评均按百分制计算得分。村(社区)班子及村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由镇级述职测评、村级述职测评组成,各占50%。

2.目标考核。对照村(社区)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村(社区)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考核评分,目标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得分。

四、综合评定及结果运用

村(社区)班子及村干部年度综合评分,均按百分制计算。村(社区)班子年度综合评=村(社区)班子目标考核得分×70%+述职测评得分×30%;村干部个人年度综合评=村(社区)班子年度综合评分×20%+个人目标考核得分×60% +个人述职测评得分×20%。

镇党委根据村(社区)班子及村干部年度综合评分,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1.村(社区)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村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为“良好”或“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75分(含75分)以上,评为“一般”或“基本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60分(含60分)以上,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应评为“较差”或“不称职”等次。

村(社区)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建制村总数的20%;村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村干部总数的20%。

2.村(社区)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其他村干部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村干部有严重违法违纪情形,已经调查核实的,镇党委可直接确定其为“不称职”等次。村干部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未有结论的,可暂缓确定其等次,待结果出来后视情形再确定考核等次。

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直接挂钩。村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20%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00%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7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报酬。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主干,且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以优先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同时考核结果还将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镇党委也将采取适当方式,向村(社区)班子、村干部及党员群众通报年度考核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六办三中心一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社区)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责任人职责,亲自负责,严格参会人员范围,强化督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严明工作纪律。村(社区)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弄虚作假、干扰妨碍工作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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