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按山政办发[2024]24号《关于印发<衡山县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全面开展控违拆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违拆违范围:衡山县县城规划建设用地、乡镇规划建设用地、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二、违法建设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要求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行为。
三、巡查举报程序:建立落实“双巡查”机制,依托“村(社区)+执法大队”建立全覆盖巡查监管机制,完善巡查网络,切实履行本辖区内日常巡查职责,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可以向村社区及执法大队主动报告身边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
四、违规建设后果:对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与开云镇人民政府将依法查处,通过依法高效切实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全面形成防控到位、查处到位、拆除到位的控违拆违工作新局面。
特此通告。
违法建设举报电话:5880048(值班室)
18273482006(执法大队)
13974738530(执法大队)
开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