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开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坚持党政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中办、国办五公开要求,分门类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类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财政资金信息、人事招录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深入公开,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条。按照上级要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公开了开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网络信件11件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时答复处理。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公开了机构领导、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其中公开工作进展21条,通知公告6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3条,政策文件12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财务3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

  (一)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1、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继续办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并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

  2、集中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

  3、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

  (二)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

  1、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2、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并充分公开,让市场主体知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地方政府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按财政部要求做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2、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等;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

  4、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内容把关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98

7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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