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有关要求,现将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岭坡乡总面积47平方公里,总人口1.5万,共辖1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33个村民小组,20个党支部,共产党员458名。全乡共有水田面积8600亩,旱土面积5200亩,山林面积6万亩。位于衡山县境北部,南靠南岳区,北接湘潭县,是衡山竹海开发的核心区域,距衡山县城25公里,至潭衡西高速公路白果互通口11公里。314省道横贯全乡,另有031、032两条县级公路接南通北,正在规划设计的南双高速公路拟在乡内设互通口。



(二)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负责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旅游开发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多种形式,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优生优育,保持人口适度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拥军优抚、低保、扶贫、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健全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和完善村账乡代管工作,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强化基层党建,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后备力量培养,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群共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岭坡乡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农业和扶贫工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六个党政内设机构。实行乡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直相关部门指导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岭坡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岭坡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岭坡乡综合农业服务中心、岭坡乡政务服务中心。县直部门派驻镇机构有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人员编制情况

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共有编制48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48人、离退休8.00人;现有车辆0台。



二、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预算情况

2021年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预算全年支出预算总计8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3.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项目支出336.7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二)决算情况

2021年度决算总收入148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度决算总支出14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97万元,占总支出的84.15%;项目支出223.64万元,占总支出的15.85%。

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6.77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19.7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0.47万元,为年初预算12.8万元的3.67%,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为年初预算12.8万元的3.76%,比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了0.47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21年年末,资产总计118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3.65万元,分别为货币资金119.7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92.76万元、其他应收款441.14万元;非流动资产329.09万元,分别为固定资产净值275.48万元、在建工程53.6万元。负债总计105.63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总计1077.11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为完成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职责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医疗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新农村建设支出等。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与决算情况如下:


(一)预算情况

2021年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年初预算项目支出金额为366.7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66.7万元。

(二)决算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总支出223.64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1.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41%;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021%;文化和旅游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4%;临时救助支出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8.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08%;医疗救助13支出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1%;抚恤支出24.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74%;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1%;其他支出10.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48%。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主要用于敬老院每月的生活费、护理费、经营运转等;公路水路运输资金主要用于S219公路改造工程款;抚恤资金主要用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消防车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衡山县岭坡人民政府在支出过程中,基本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项目支出均下达了投资计划,基本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和效益情况如下:

(一)集体经济稳步提升

岭坡乡1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累计达到100余万元,预计年底突破120万元。在项目资金争取方面,累计争取资金100余万元,潮水村投入70万元引进油茶打造"一村一品"产业;灯山、龙潭、洄水湾村投入200余万元引进鸭嘴鱼、瘦身鱼,持续发展草鱼、鲤鱼、鲫鱼养殖业,形成庄园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休闲旅游产业;在资金入股带动方面,累计投入企业(合作社)扶贫资金100万元,累计分红10万元,带动全乡12个村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集体资源承租方面对村集体土地旧学校旧活动室等闲置院落房舍出租,洄水湾、云桥、双河口三个村收益累计5万元,潮水、洄水湾两个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发展油茶特色种植业,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同时投入10万元为全乡十二个村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工设备,列入村级集体经济固定资产。

(二)凝聚发展大合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岭坡乡有效推进朝圣村、灯山村"乡村振兴"先行先试工作。邀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家谈再红教授团队投入15万元为朝圣村的"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规划设计,其初步规划已经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认可。截至目前,投入环境整治资金近20万元,垃圾分类及上门回收的环境整治工作已在全村顺利推进实施,规划打造300-800亩鱼荷养殖基地,投入资金30余万元,已完成30亩左右的麦腺鱼(棍子鱼)基地基本竣工。

(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推动高质量发展

800KV雅安至南昌直流输变电线路已全面完工,白南高速成立项目组专班,征拆工作迅速进行,严格按照县里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彰显岭坡速度。日华至岭坡卫生院公路建设去年9月份启动开工仪式,即将竣工通车。

(四)狠抓抛荒,严守耕地红线意识

岭坡乡建立常态化整治耕地抛荒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复耕复种。上半年我乡治理耕地抛荒已完成GPS测量拍照,并在7月前全部完成GPS测量拍照复核;完成了抛荒整治1400余亩,其中洄水湾村中峰水库附近抛荒治理成果显著;314线翻耕700余亩,发展再生稻3000余亩,完成了地力补贴、2021年早稻种植面积、水稻种植补贴面积摸底造册上报,停发地力补贴2000余亩,发放水稻种植补贴10000余亩,增加水稻种植户农业收入;发放早稻种子800余亩、再生稻种子3000余亩、晚稻种子880余亩。

(五)狠抓落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1年以来完成现场检查记录80余份,简易执法程序近40余起,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分工负责,确保各自工作领域和本系统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全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9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企业(门店)6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违法行为7起,部门协调联动效果明显。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等领域非法生产和经营建设行为。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整治4次,出动安监执法检查人员50人次,检查企业7家,发现隐患2处,督促整改到位2处。森林防火、防溺水、交通道路安全、用电安全等全覆盖多举措宣传与管理。尤其在学生暑假期间,各村(社区)制定每日值班表防溺水日日巡逻,村村响全范围宣传,切实做好我乡预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六)坚持环境大提升,彰显美丽乡村活力

2021年以来,我乡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严格按照市县要求,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组长包片、村民自觉参与的办法,积极组织卫生保洁员,开展我乡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书记为指导员的领导小组,整改垃圾池20处配备钩臂垃圾箱34个,专职保洁员17个,其中朝圣村创新了管理制度,群众参与治理,成功实行垃圾分类,卫生环境得到提升。全乡共推选示范屋场12个,其中重点洄水湾屋场已经开始打造,计划9月完成。更新河长公示牌,入校园、卫生院、人群集中地积极开展河流保护宣传工作,完成今年一河一策、示范河建设申报,做好巡河记录与督促日常河道保洁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控制率较高

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811.82万元,实际支出1410.61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598.79/811.82)=73.76%,预算调整幅度比较高,未能科学制定预算计划。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仅依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发文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足以适用各个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等存在疑问。会导致轻微的偏离绩效目标,未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项目绩效目标不够量化、细化

在项目申报时绩效目标比较含糊,没有进行具体的量化和细化,导致考核时针对性不强,不利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细化绩效目标时,应尽可能地采取定量的方式表述,无法定量表述的,应采取可衡量的定性方式表述。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计划和执行管理

合理编制年初项目预算资金,避免项目资金的较大调整。针对个别项目未按年度预算执行的问题,会通过科学制定预算,建立预算调整机制来改进。加速推进规划项目的完成,根据项目动态的付款进度,合理的申报预算,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效益。

2、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用,我们应制定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管理责任、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会计核算要求、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决算管理、绩效管理与考评、监督检查等。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并予以落实,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用。

3、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的设置是项目成果验收的重要标志,因此,绩效目标尽量要做到细化、量化,便于客观评价和检验。岭坡乡财政所没有设置绩效目标,这样不便于项目绩效考评。建议针对每个专项进行专门论证,明确每个专项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以绩效为导向,促进项目设置、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协调统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将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下年度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本报告在我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2021年度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指标


入(10分)


预算配置(10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5

程(60分)







预算执行(20分)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3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0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该指标以2018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该指标以2018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40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50%0.5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7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5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6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益(30分)





职责履行(8分)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8

效益(22分)




经济效益

5

该部门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情况。

5

社会效益

5

该部门对社会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情况。

5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合计

89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48

48 

 100%

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0

128,000.00

4,692.00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0

0

0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0

0

0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0

128,000.00

4,692.00

项目支出: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公路水路运输



814,174.00

基础设施建设



336,013.8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80,656.26

医疗救助



130,000.00

临时救助



190,000.00

文化和旅游



200,000.00

抚恤



240,200.00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45,000.00

其他



100,380.00

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经费



207,523.48

水费、电费



86,374.19

会议费



72,022.00

培训费



3,200.00

印刷费



375,839.51

维修(护)费



1,860.00

劳务费



47,500.0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5,987,907.68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1年完工项目)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0

0

0

0

0

0


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并严格执行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3:

2021年度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资金名称

公路改造

负责人

及电话


县级主管部门

 衡山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岭坡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1.42

81.42

100%




其中:中央、省、市补助

 

 

 




县级资金

81.42

81.42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岭坡乡公路改造

 已完成岭坡乡公路改造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长公里数

2.501公里

2.501公里


路基宽度

8米

8米


质量指标



基础设施工程

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


水电安装工程

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


附属装修工程 

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



S219公路通车时间

2022年2月前完成

2022年2月前完成


下达公路改造资金时间

2021年12月前完成

2021年12月前完成


提交请求进行工程预算评审报告时间

2020年10月底前

2020年10月底前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支出不超预算

完成

完成


项目建设的决算

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厉行节约

完成

完成


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出行安全舒适性

完成

完成


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交通便利

完成

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了我县后山片与湘潭市交通骨干线的有效衔接,两地群众的交通往来更加方便。

完成

完成


推动当地特色经济发展

完成

完成


加强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完成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率

90%

90%


居民生活出行满意率

95%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省、市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各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各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填写《自评表》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形成县级专项资金《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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