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坡乡2025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岭政发〔2024〕30号



于印发《岭坡乡2025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岭坡乡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岭坡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



岭坡乡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人员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参保缴费标准及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400元。2025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202412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新生儿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出生地参加居民医保,也可通过我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同步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证明参保并缴纳断保年度居民医保费,可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退役军人、征兵工作退回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接续当年度医保关系,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当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按照国家明确的方向,自2025年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除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具体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按照我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四、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人员参照执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居民个人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纳入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的资助范围。困难群众在户籍地参保的,资助参保政策"免申即享";因特殊情况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且未享受当地参保资助政策的,可回户籍地申请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五、参保缴费

(一)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参保缴费:

1."湘税社保"手机APP;

2."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

3.银行设置在村(社区)的智能POS机;

4.银行柜台缴费;

5.各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代办缴费。

各村(社区)原则上不再使用集中收取现金缴费的方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以集中收取现金的形式缴费的,代办员收取费款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智能POS机、"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入库。坚持"谁收取、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库。因网络等原因,当天无法缴库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缴库,所有现金费款在2024年1231日前必须缴库。缴费录入时必须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参保人是否为特殊缴费人员,是否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参保地一定要选择"衡山",严禁将错就错、张冠李戴录入系统。发生错录漏录的,税务医保系统均无法修改,后果自负;如影响缴费人权益,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已缴费参保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多缴、错缴、交错统筹区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参保缴费流程

续保人员缴费流程。可直接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村(社区)代办点的银行智能POS机、银行柜台等方式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凡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均有缴费记录可以查询,POS机刷卡小票或手机缴费记录均可作为缴费凭证。如缴费人因报销等原因需要纸质票据,可通过湖南税务社保费网上缴费系统打印票据。

新增参保(含往年参保信息有误)人员缴费流程。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户籍地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后自行缴费;也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照片或复印件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办理后再自行缴费;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湘医保"小程序,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后,在湘医保平台完成本人参保登记后再自行缴费。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及时开展"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召开参保缴费动员会议,组织业务培训,让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掌握参保缴费政策和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在全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正面引导,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被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

(二)参保缴费阶段(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村(社区)为单位,采取符合当地实际和城乡居民意愿的"干部上门辅导,居民自主缴费"的参保缴费方式,同步做好宣传、发动、调度、统计等基础工作,定期上报参保缴费工作进度。

(三)缴费公示阶段(20252月1日至2025228日)

征收工作完成后,由乡镇通过税务系统导出已参保人员数据明细,加盖乡镇和村(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事关民生大计和群众的切身利益,2025年度参保缴费提标20元,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全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重民生、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配备得力人手,强化宣传引导,督促调度,确保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缴费,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特殊人群参保是医保筹资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是国家及省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重要指标。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参保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各村(社区)要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排查力度,在集中缴费期内,对本辖区在外参保的特殊人群要收集在外参保凭证;在集中缴费期后,要每月排查本辖区动态新增的特殊人群,做好动态跟踪台账并及时督促参保;要加强对异地参保的特殊人群监测力度,对出现断档的特殊人群要及时督促其在本地参保。

(四)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以"政府主导、税务征收、乡镇主抓、部门协作"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及时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村(社区)按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要确保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因参保缴费工作而引发的舆情或上访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任务到村、责任到人;全力做好指导、宣传、发动、调度、考核等工作;结合"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工作,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村(社区)医保专干要及时处理并反馈给上报,确保每一个参保人都能缴费成功。各村(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将《致城乡居民一封信》宣传到户;制作本地参保缴费和异地参保工作台账,逐家逐户上门宣传、提醒、督促、协助参保缴费,并记好台帐。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各村(社区)要负责记录参保人员准确信息,及时上报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集中处理,并根据乡镇反馈情况协助居民完成缴费并及时更新台账。

八、奖惩措施

从20249月底起至12月底,对各村(社区)参保完成情况每通报考核一次。对未完成参保进度且排名后3位的村(社区)通报,对周进度少于8%的村(社区)进行约谈,连续两次周进度少于8%的村(社区)由村党组织书记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为确保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圆满完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完成征收任务95%(含95%)以上村(社区),按每人4元安排工作经费,完成90-95%之间(含90%)按每人3元安排工作经、完成83-90%(含83%)的按每人2元安排工作经费未达到83%的村(社区)不安排工作经费。在全乡排名第一的村奖三仟元、排名第二的村奖二仟元、排名第三的村奖一仟元。超去年征缴完成数1%的村(社区)另奖励一仟元;10月底完成征缴任务数50%的村(社区)奖励一仟元,完成征缴任务数40%的村(社区)奖励捌佰元,完成去年同期进度的村(社区)奖励伍佰元。所需工作经费保障由财政所负责保障。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政府将严格按年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进行奖励表彰,乡政府将不定期村(社区)的征收情况进行督查,对征收进度落后的村(社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参保缴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群众利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台账

2.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3.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异地参保信息登记表

4. 2025岭坡乡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数

5.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附件1

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台账
填报单位:乡镇村(居委会)单位:元

序号

家庭编号

姓    名*

户主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告知、督促方式

个人缴费*

未缴费原因*

参保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标注"*"为必填项目,且确保真实、准确。

2.户主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3.告知、督促方式填写"电话告知"或"上门告知"等。


附件2

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村(居委会)                    单位:元                            

序号

姓    名*

户主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个人交费*

经办人*

参保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标注"*"为必填项目,且确保真实、准确。

2.户主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附件3

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异地参保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参保地

(凭证复印)


参保类型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联系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注:本表由村组(社区)填报,村组(社区)工作人员需收集异地参保凭证资料作附件,由乡镇汇总后交医保部门备案,以备上级部门核查。



附件4

2025岭坡乡各村(社区)城乡居民

参保缴费指导性任务数

村(社区)名称

任务数

朝  圣

2536

潮  水

1934

野莓谷

1467

社  区

1804

望  峰

1626

黄  垅

1143

晓  烟

1605

灯  山

2665

龙  潭

1143

洄水湾

1577

云  桥

1676

双河口

1766

合计

20942






附件5


衡山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书到用时方恨少,别遇大病未参保。

每天只花一块一,国家补贴六百七。

每年记得买车险,别忘健康更值钱。

青年有老又有小,自己不能先病倒。

莫拿青春赌明天,头等大事保康健。

基本医保最可靠,全家一个不能少。

少喝饮料多喝水,差价参保心里美。

老人小孩都是宝,必须年年有医保。

医保基金人人有,保证健康不受扰。

医保健康全保障,平安健康过一生。

连续参保有奖励,奖励额度一千起。奖励额度一直升,多参多得伴终身。

集中参保别错过,错过奖励就没咯。断保再续划不来,补齐欠缴还等待。

大病保险不用买,医保自动帮你办。发生大病支出高,医保二次给报销。

               早参保,早受益;迟参保,迟受益;不参保,不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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