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0〕25号
关于印发《岭坡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岭坡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岭坡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岭坡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残族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山政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参保缴费率。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基本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异地参保信息收集。对已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进行异地参保信息收集,提供2021年度参保凭证资料,建立2021年度城乡居民异地参保信息收集表台账。确保各村(社区)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参保缴费标准及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2021年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村(社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参保的可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经核实未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四、参保缴费
(一)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对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2021年度参保缴费凭证后不再重复参保。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参保缴费:
1.湘税社保手机APP
2."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
3.银行布放在村(社区)的智能POS机;
4.银行柜台缴费。
从2021年度开始,各村(社区)原则上不再使用集中收取现金缴费方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以集中收取现金的形式缴费的,代办员收取费款后应及时通知银行智能POS机、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银行柜台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入库。坚持"谁收取、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库,因网络等原因,当天无法缴库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缴库,所有现金费款在12月31日前必须缴库。缴费录入时必须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参保人是否为特殊缴费人员,是否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参保地一定要选择"衡山",严禁将错就错、张冠李戴录入系统。发生错录漏录的,税务医保系统均无法修改;已缴费参保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多缴、错缴、交错统筹区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参保缴费流程
续保人员缴费流程。可直接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村(社区)代办点的银行智能POS机、银行柜台等方式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凡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均有缴费记录可以查询,POS机刷卡小票或手机缴费记录均可作为缴费凭证。如缴费人因报销等原因需要纸质票据,可在缴费凭证申请开具票据。
新增参保(含往年参保信息有误)人员缴费流程。集中征收期内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医保局或户籍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后自行缴费。
(四)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及流程
资助政策:1.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计生失独(伤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资金渠道和拨付程序按2020年方式执行。边缘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140元补贴。年中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员中未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照当年个人筹资总额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2.资助顺序:为避免同一人多重身份重复资助参保,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计生失独(伤残)人员、边缘人口的顺序予以资助,已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困难人群不予资助。
特殊对象参保缴费流程: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适当延长新生儿参保缴费期,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降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30日)
召开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动员培训,让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掌握参保缴费政策和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正面引导,让"早参保早受益、不参保不受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参保缴费阶段(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符合当地实际和城乡居民意愿的"干部上门辅导,居民自主缴费"的参保缴费方式,同 步做好宣传、发动、调度、统计等基础工作,定期上报参保缴费工作进度。
(三)缴费公示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征收工作完成后,由乡镇通过殷华操作系统导出已参保人员数据明细,加盖乡镇和村(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微费工作事关民生大计和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度参保缴费提标增幅,工作较往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全乡各村(社区)务必站在讲政治、重民生,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庄实工作责任,配备得力人手,强化宣传引导,督促调度,确保2021年度域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缴费,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按照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要确保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因参保缴费工作而引发的舆情或上访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任务到村组、责任到人;全力做好指导、宣传、发动、调度、考核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对上报的新增参保人员和往年登记信息有误不能缴费的,及时联系乡镇卫生院、医保、税务等部门处理并反馈给上报人,确保每一个参保人都能缴费成功。各村(社区)负责将宣传海报《衡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粘贴在村委会、商店等人流密集场所,逐户发放《致城乡居民一封信》宣传单;制作本地参保缴费和异地参保工作台账,逐家逐户上门宣传、提醒、督促、协助参保缴费,并记好台账。
附件1:2021年度岭坡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明细表
附件2:衡山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附件1: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明细表 | ||
村 名 | 2020年户籍人口数(人) | 2021年任务数(人) |
朝 圣 | 3108 | 2875 |
潮 水 | 2317 | 2106 |
野莓谷 | 2033 | 1844 |
社 区 | 2608 | 2265 |
望 峰 | 2258 | 2035 |
黄 垅 | 1596 | 1425 |
晓 烟 | 2150 | 1973 |
灯 山 | 3633 | 3199 |
龙 潭 | 1598 | 1501 |
洄水湾 | 2104 | 1972 |
云 桥 | 2232 | 2033 |
双河口 | 2280 | 2020 |
合计 | 27917 | 25248 |
附件2:
衡山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1.城乡居民医保好,公平正义保安康
2.医疗保险制度好,生病住院少烦恼
3.健全医保制度,增进人民福社
4.参加居民医保,家庭幸福安康
5.医疗保险好,有病不用愁
6.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7.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带您过难关
8.你帮我帮政府帮,互助共济保安康
9.和谐社会就是好,城乡居民有医保
10.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好,个人缴费占小头,政府补贴占大头
1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他人献一份爱心,让自己少份担心
12.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造福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
13.奔小康,要健康,医疗保险是保障
14. 医疗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5.疾病无情人有情,医保资金解忧愁
16. 谁参保,谁受益:不参保,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