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岭坡乡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实施及 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2022〕20

 

中共岭坡乡委员会

岭坡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岭坡乡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实施及

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二级单位:

岭坡乡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实施及考核细则》已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岭坡乡委员会

岭坡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岭坡乡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实施及考核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发〔20226号)精神,建立健全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岭坡乡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管并重,突出管理”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治理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岭坡乡“路长制”体系,切实落实爱路护路要求,明确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制定日常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全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保证路况完好、交通畅通,确保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有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实现政府主导、村组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岭坡乡“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级总路长:  龙     党委书记

一级路长  轲     党委副书记、

一级副路长李天逸   董超平   符振华   王  滔 

           李晓兰   王  源   李  兵   苏  宏   

           符  婷   彭  斌   陈晓军   王天赋

           赵  毅   李友谊   陈国辉   汪泽弘

           朱铋轩   陶继明   宾  灿   刘志宙   

           李  麒   康  莉                

二级路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级副路长:各村(社区)村支两委成员

三级路长:各村(社区)村民组长

岭坡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承担“路长制”日常工作,王延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铋轩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资料整理和日常数据上报等工作

、各级路长工作职责

(一)一级总路长

一级总路长负责指导全“路长制”工作。

(二)一级路长

1.在一级总路长领导下,负责全“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

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组织研究制定“路长制”相关重要政策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路长制”推进会。

3.组织审定全 “路长制”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协调、处理全道路安全重大问题及突发性自然灾害,督导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三)一级副路长

1.协助一级路长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协调指导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治理标准化、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中相关问题的处理,每月开展1次巡路,督查二级路长、二级副路长、三级路长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3.完成一级路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二级路长

1.二级路长是村(社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治理标准化、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村(社区)范围内公路管理职能。

2.负责辖区范围内“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健全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防汛、除雪等相关制度,形成巡查台账,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参加公路建设、养护。

3.负责开展辖区内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安防设施、路容路貌、路域环境卫生、绿化管护等维护工作。

4.每月召开至少1次专题会议,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向岭坡乡“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所辖行政区域内“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5.协调、处理道路安全相关问题及突发性自然灾害,督导二级副路长、三级路长履职情况。

6.完成一级副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五)二级副路长

1.积极协助二级路长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每周对主要路段巡查不少于1次。

2.协调处理管辖内公路管理、养护中相关问题,督查三级路长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六)三级路长

1.三级路长是组范围内道路管理和养护等工作第一责任人。

  2.积极开展日常养护与巡查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3次,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置,不能及时排除的设置临时安全标志并上报二级副路长处置,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3.完成二级副路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及奖励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落实村(社区)职能责任。

2、坚持“突出安全、保障有序”的原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道路交通标准化水平。

3、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着力打造“畅、洁、舒、美”的通车环境。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路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措施、日常工作台账及信息、道路交通安全、路域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公路养护、公路绿化、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等(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3)。

(一)考核办法

“路长制”考核工作由路长办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日常抽查、月度通报、季度考评、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对各村(社区)按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分别评选4个优秀村(社区)、4个良好村(社区)、4个合格村(社区)。

(二)考核标准

各村(社区)考核标准:“路长制”综合得分=道路交通安全*30%+路域环境整治*10%+农村人居环境*30%+公路养护*10%+公路绿化*10%±领导暗访、媒体及公众监督*10%。

(三)考核及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纳入到每季度考核讲评中,被评为优秀村(社区)的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年度优秀村(社区)按照里程数的120%拨付经费,良好村(社区)按照里程数的100%拨付经费,合格村(社区)按照里程数的80%拨付经费,不合格村(社区)按照里程数的50%拨付经费。同时,积极鼓励各村自主对辖区内的主要干道进行提质改造,要求每村重点打造不少于两条以上的样板路,乡政府单独列支10万元对改造明显,成效显著的路段进行资金奖补。

四)村(社区)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 管辖路段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2. 被县级或县级以上点名通报批评,影响全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附件:1.岭坡乡“路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2.岭坡乡“路长制”责任分解表

3.岭坡乡国省县公路和乡村公路“路长制”绩

效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岭坡“路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违法行为,保畅、保安全,提升交通治理标准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岭坡乡境内道路管理范围内的巡查。

第三条 道路日常监管巡查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由各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落实人员、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设施、路口管理、车辆停放、交通场站管理等不规范及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处理的违法行为应逐级上报。

第四条 道路日常监管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二)路面及道路两侧公路区域(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和卫生死角,无垃圾焚烧现象;道路保洁到位,路肩养护良好,边坡坡面平顺,边沟流水畅通,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抛洒物和边坡边沟杂草垃圾;路面无明显污迹,定期安排洒水降尘、清洗路面。

(三)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挖沟;禁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道路路面无破损、各类交通设施完好。

(四)运输车辆无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等行为;机动、非机动车辆无乱停乱放;各道路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和必要的减速设施;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对所辖桥梁、涵洞定期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公路养护、巡查工作,制定科学有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五)管辖路段两侧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档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现象;过道空中管线无乱拉、乱挂;责任路段内无违章搭建、私开路口、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沿街经营门店牌设置规范,整洁美观;道路、桥梁、绿地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上无乱挂晾晒;道路沿线墙面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

(六)道路两侧绿化带、灌木丛无缺损、不洁等现象。无在树上悬挂物品、借树搭棚等妨碍树木生长行为;无侵占绿地、损毁绿地行为发生;加强道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进行除虫、修剪,确保生长良好。

(七)整治道路两侧“四堆”(即柴草堆、粪肥堆、垃圾堆、土堆)、“四坑”(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清理临路农户房前屋后的卫生、垃圾堆积点、消灭卫生死角,无垃圾焚烧现象;清理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建现象;整治放养家禽家畜问题。

第五条 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道路进行动态监管。

第六条 路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人员。日常道路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查人员执法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七条 道路日常监管巡查实行登记制度,日常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道路日常监管巡查登记表,形成巡查台账。

第八条 各村(社区)要公布道路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对道路巡查发现的问题,由路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或上报“路长制”办公室处理。

第九条 在辖区内出现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或处置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将道路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纳入“路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岭坡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715日印


附件2

衡山县岭坡乡路长制责任分解表(国、省、县道)

级总路长:戴新贤

级路:段晓赛

村(社区)

线路

编码

线路名称

一级副路长

二级路长

二级副路长

三级路长

后盾单位

云桥村

G240

白果松柏桥 - 开云衡山大道(岭坡段)

旷志军

 龙

 兵

杨建红

双河口村

 源

刘桂秋

岭坡社区

李晓兰

汪嫦珍

龙潭村

 婷

宾光辉

野莓谷村

符振华

王国平

晓烟村

S219

岭坡日化 - 东湖马迹岭坡段)

 轲

董超平

 葵

应急管理局

岭坡社区

李晓兰

汪嫦珍

龙潭村

 婷

宾光辉

登山村

陈晓军

李沛文

望峰村

李天逸

郭咏梅

黄垅村

汪泽弘

廖仲良

朝圣村

王天赋

周秋群

洄水湾村

 斌

 敏

黄垅村

X002

白果街上-白果黄垅(岭坡段)

 滔

汪泽弘

廖仲秋

经建投公司


岭坡乡路长制责任分解表(村、组干道)

 

一级总路长:  龙

一级路  轲

村(社区)

线路

编码

线路名称

 一级副路长

二级路长

二级副路长

三级路长

备注

灯山

 

石碧湾至龙凤路段

 

 

陈晓军

 

 

李沛文

邹伏初

郭元祥

永水坝至泉水鱼基地路段

王德俊

郭艳晖

板桥至登峰桥路段

 向

王正坤

仁字牌至双河口路段

周菊香

符雪清

龙潭冲至望峰加油站路段

彭运华

郭安国

双河口至杨梅冲路段

刘文联

周运泉

朝圣

 

大凉大三斗至茶园村路段

王天赋

周秋群

曹文艺

周伯勋

石坳三级电站至江东金棋路段

旷伟煌

廖桂华

石坳井湾至横铺牧冲坳

谢敦如

旷南萍

富强组至望东桥

刘文军

王岳云

藕塘湾至渡槽

刘贻寿

尹玲玲

 

望峰

 

望峰加油站至铁弓塘湾桥路段

李天逸

郭咏梅

王艳红

熊祥云

望峰铁弓塘湾桥至老上湾桥路段

郭卫

熊仲民

望峰老上湾桥至朱家湾组路段

郭秀深

郭定华

晓烟村

原晓烟路口至天石村搭界

董超平

 

 葵

 

罗运华

彭谷元

s219公路玖顺组至芦竹塘组

旷安辉

彭国光

蒋家板塘组至蒋家冲组

谭丽红

彭新国

野莓谷

马鞍山至龙潭交界处

符振华

王国平

赵双

易国平

240交界处至道子坪

王建辉

彭受桃

道子坪至十三组

郑希仁

符以文

十三组至十八组

郑晓芝

郑少余

黄垅

 

朱家湾路段至太阳湾路段

 滔

廖仲良

易永平

朱运华

太阳湾路段至黄泥塘路段

章谷香

王文锡

黄泥塘路段至塘湾路段

杨美仁

周文普

岭坡社区

 

阳光幼儿园至富云大酒店

 

李晓兰

 

汪嫦珍

宾水龙

阳洪凡

富云大酒店至双河口交界处

赵聚波

杨彩凡

老街口至潮水交界处

王业强

柳迎政

双河口村

G240至太平段

 源

刘桂秋

赵岳云

赵恒伟

G240至双河口村部至青石桥

肖桂阳

周正平

双河口村部至双河口广场至和平迎花桥

谢婧

周碧芝

 

云桥

 

云桥九组至敬老院路段

 兵

杨建红

 欢

彭新乐

云桥五组至四组路段

唐桂秋

张艳运

云桥工班至云桥一组

周海文

杨军凡

云桥九组至敬老院路段

 欢

彭新乐

潮水

 

赤盐石几头至赤盐神王庙路段

 宏

罗岳平

王祝青

蒋建华

赤盐神王庙至潮水村卫生室路段

蒋国辉

胡伏兰

潮水村卫生室至高峰组路段

周水平

戴申根

潮水村卫生室至椒坪二组路段

柳建衡

王春方

潮水村卫生室至椒坪一组与福田石东交界处

柳正景

罗正元

龙潭

 

野莓谷至岭升加油站

 

 

 婷

 

 

宾光辉

 

李雨琴

刘奎祥

岭升加油站至四塘坳

 果

谭希琼

四塘坳至灯山交界处

 清

陈建明

四塘坳至社区交界处

宾光辉

宾铁牛

龙潭十一组至潮水交界处

柳赞平

周运祥

洄水湾街道到二级电站

 娟

唐新林

中峰三组到黄垅交界

 娟

赵建林

大石头到中峰水库

谢龙舟

李建强

中峰水库到中峰润年塘

谢龙舟

杨任真

中峰水库到灯山交界

谢龙舟

陈运初

 

附件3

岭坡乡国省县公路和乡村公路“路长制”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1

 

 

道路交通安全(30分

 

 

办公人员配置

村(社区)两站两员名单台账(1分)

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两站两员名单应及时更新(0.5分)

未更新每人扣0.5

相关资料应该及时上报至镇“路长制”办公室(1分)

未上报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办公场所配置及办公设备设施配置

村(社区)都要有两站两员固定的办公场所(0.5分)

缺少扣0.5

各劝导站都要配有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分)

每少一项扣0.2

应当悬挂两站标牌(1分)

未悬挂,扣1

应当悬挂两站两员建设宣传栏标牌(1分)

未悬挂,扣1

村(社区)要制定“两站两员”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要上墙1分)

制度缺少、有制度但未上墙的,每一次扣0.5

村级交通劝导站都要配备好交通安全劝导帽、反光背心、红袖标、劝导包、停车示意牌、小喇叭、口哨、反光锥筒、雨衣、手电筒等安全设施(1分)

每缺一项扣0.1

交通安全宣传

每个村(社区)所在地都要按要求至少设置一块固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橱窗)并及时进行内容更新和维护(1分)

未落实到位扣1

各村(社区)要经常性播报交通安全情况和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常识等内容,并建立好相关台账(1分)

未落实到位扣1

各村(社区)要及时转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到每个村民微信群进行交通安全宣传(1分)

每缺一次,扣1

辖区内有集市场的,每月都要利用赶集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分)

每缺一次扣0.1

交通安全劝导

履职两站两员劝导职责,每月及时将劝导日志上传至农交安系统,按规定完成劝导率、登录率、安装率等考核(4分)

每月未完成农交安录入数据,扣0.5分,扣完为止

辖区道路交通

秩序维护

严格落实七必上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在七个时间段要积极履职(3分)

凡无人员上路或不积极履职,每次扣0.5

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两站两员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问题、疏导交通(4分)

凡无人员上路或不积极履职,每次扣0.2

两站两员台账制作

应及时把两站两员工作举措和动态以文字和图片形式记录存档,做好台账(1分)

未制作台账,台账有缺失扣分

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及治理,并按规定制作工作台账(5分)

未及时排查每处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每处扣2分,无工作台账扣1

一次交通事故亡人3人以下

3人以下死亡事故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驾驶员(籍贯地或常住地)责任进行按比例扣分(1分)

全责0.5分,同责任0.3分,次责0.2

一次交通事故亡人3人及以上

凡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较大交通事故

本大项记0

2

路域环境整治

10分

组织机构

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考核办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2分)

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明确的扣0.5分;考核未落实的扣0.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的扣1分

占用公路用地治理

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非公路标志;科学制定牌匾设置规划,统一规格,控制数量,合理布局;不得随意穿越公路架设、埋设杆线管线;涉路施工需审批3分)

广告牌匾未按要求设置的分,随意穿越公路架设、埋设杆线管线,每处扣0.5;非法涉路施工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公路沿线及时处置并上报的,每处扣0.5分;执法部门在村(社区)所辖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所在地不予以支持配合的,每处扣0.5分)

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现象;无挖沟引水、洗车加水等现象;加大对占用公路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5分)

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的,未及时处置,每处扣0.5分;挖沟引水、洗车加水等现象,未及时处置,每处扣0.5分(公路沿线各村未及时处置并上报的,每处扣1分;执法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所在地不予以支持配合的,每处扣0.5分)

3

农村人居环境(30分

 

宣传发动

村主干道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的宣传牌(栏)(1分)

缺少扣0.5

广泛开展宣传,群众知晓率及参与率不低于100%(1分)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硬化

道路通畅平整无破损,铺设沥青或混凝土路面(1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通道交通标志、标线、地名牌、排水设施完善(1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净化

村(社区)有道路清扫制度,并长期坚持实施(1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通道两旁住户“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并进行了垃圾分类减量(1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主要通道按比例配置保洁人员,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定酬”(1分)

未达到数量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通道两旁因地制宜配备“三桶”,即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有害物质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2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道路两旁河道干净整洁、水质合格,无污水直排现象;沟渠涵管无淤堵,无臭水沟体(3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通道旁垃圾收集容器无垃圾满溢;无裸露垃圾现象,清运及时(4分)

每发现一处垃圾溢出、暴露垃圾扣0.2分,其中大体积陈旧垃圾扣0.5分;水域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分加倍,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绿化

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4分)

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美化

通道两旁按规划建房和配合拆除违章建筑、危房;道路两旁建筑物前杂物摆放整齐、无乱搭遮阳棚;围墙、围栏无破损、无乱贴乱画(5分)

一处违章建筑或危房、管线乱接、广告牌乱置、遮阳棚乱搭、店外经营、杂物乱堆、乱贴乱画,有其中之一者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序化

通道旁果园、菜园整洁有序、界线分明、护栅整齐;有条件的集市需设立固定的停车点、停车位,杜绝马路市场,确保通过集镇的国省县道交通畅通。(5分)

“三园”杂乱无章、护栅斜歪;没有停车场;存在马路赶集的;造成通过集镇的国省县乡道交通阻塞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4

公路养护(10分

 

道路养护考核细则

路水沟、路肩、路面范围内有堆放杂物、弃土、垃圾及非法占道,公路两侧居民前坪5米内(或公路用地控制区)不能堆放杂物等2分)

有堆放土、杂物,乱堆垃圾及非法占道,公路两侧居民前坪5米内(或公路用地控制区)有堆放杂物等,每处扣0.2分

公路水沟、路肩范围内存在种菜、果树等作物及人为破坏现象1分)

有种菜、果树等作物及人为破坏现象,每处扣0.2分

公路护栏、标志标牌、标线、绿化、水沟、涵洞、桥梁、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存在人为损毁1.5分)

人为损毁护栏、标志标牌、标线、绿化、水沟、涵洞、桥梁、挡土墙等附属设施,每处扣0.5分

路面撒掉泥砂、垃圾等撒落物1分)

车辆有撒掉泥砂、垃圾等撒落物未源头管控,抛撒至路面,严重影响道路安全和路面卫生,每处扣0.2分

路两侧居民不能排放生活用水及其他污水污染路基路面1分)

有排放生活用水及其他污水污染路基路面,每处扣0.2分

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现象未及时制止和上报1分)

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现象未及时制止和上报,村(社区)及时制止责任人的不扣分,否则每处扣0.2分

未配合公路建设养护部门要求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1分)

每次扣0.5分

及时清除零星塌方(3m3内),较大塌方(3m3以上)出现后及时上报,并按要求摆设安全警示标志;即时发现即时处理(1分)

零星塌方(3m3内)未及时清除每处扣0.2分,较大塌方(3m3以上)出现后未及时上报,未按要求摆设安全警示标志扣0.2分

维护好路产路权和设施,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现象,及时上报镇“路长制”办公室(0.5分)

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现象,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5

 

 

 

 

 

 

 

 

 

 

 

 

 

 

 

 

公路绿化10分

 

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样板示范路段任务(2分)

乡村级样板路2公里以上,科学配置树种,精心养护,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达到带动示范作用,得满分;没有建设不得分;未达到示范效果酌情计分

通道绿化任务完成情况(2分)

按计划全部完成绿化,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按其占计划任务的百分比相应扣分

建设质量

苗木护理(1分)

每发现1株死树,扣0.01分,直到扣完为止

管护情况(4分)

无树木倒伏或明显倾斜现象以及无影响生长、景观的悬挂物、缠绕物得3分,出现1处扣0.01分,扣完为止;无严重的病虫害发生得4分,发现1处扣0.05分,扣完为止;修剪合理得6分,植物未修剪成形扣0.01分,扣完为止;绿化带内无脏乱、堆积物得2分,发现1处扣0.01分,扣完为止

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等资料(0.5分)

施工合同、资质审查等资料齐全得2分,每缺1项扣0.5分

施工照片、验收表等资料(0.5分)

施工图表等齐全得2分,每缺1项扣0.5分

6

其他10分

领导暗访、媒体及公众监督

履职不到位,被县级或县级以上点名通报批评,影响全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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