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坡乡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我乡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文件相关要求,我乡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的积极响应,是地方政府和部门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的"催化剂",更是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助力器"。

二、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乡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存在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情形,均可投诉举报。

三、处理和答复

举报人应提供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和证据。

党政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并将相关举报内容及时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党政办公室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四、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734-5920040

电子邮箱:27417243@qq.com

举报地址:岭坡乡人民政府202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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