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坡乡2024年小微河流疏浚清淤工作方案


岭政发〔2024〕28号


岭坡乡2024年小微河流疏浚清淤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河流清淤疏浚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边"急难愁盼"的河湖生态问题,恢复河道正常功能,切实加强全乡河流疏浚清淤工作,确保河道疏浚清淤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河长办《关于下达全县2024年小微河流疏浚清淤计划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由于多年来受水土流失、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河道淤积严重,造成水环境恶化,河道的排洪、灌溉、调蓄水与净化水等综合功能下降,影响了当地生活生产用水和水生态环境。为了有效解决和改善河道问题,改善河流水环境,需对河道进行疏浚清淤治理。2024年计划对岭坡乡河流开展疏浚清淤工作,计划桃花港河流(支流)疏浚清淤长度3.0公里(云桥村段);总长3.0公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岭坡乡2024年小微河流疏浚清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小微河疏浚清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指  导  员:李  龙  乡党委书记

组      长:刘  轲  乡党委副书记、乡  长

副  组  长:符振华  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 陶继明、杨友其、谭超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陶继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督促实施、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村施工环境协调、信息报送、公示公开等工作。同时,村(社区)两级要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确保小微河流疏浚清淤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小微河流疏浚清淤严格按照水利部发布的《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等技术标准与规范执行。

(二)通过河道疏浚清淤,提升区域河道行洪排涝、灌溉能力。

(三)通过河道疏浚清淤和杂草、杂物清除,提高河道的调蓄水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和水质,清淤疏浚后能达到"清空见底、水流通畅、岸线顺畅、环境整洁"的标准。

(四)完成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20日

四、资金筹措

根据市、县河长办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方案中计划清淤疏浚的河流,验收合格后安排市、县级奖补资金,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筹措资金,按实施方案计划完成清淤疏浚任务,加强建后管护。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主体:结合"一乡一亮点"、党员示范河建设、标准化管理示范河建设开展2024年小微河流清淤工作,由 桃花港 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于河堤的保护,采用挖机作业的方式进行清淤,河道清淤按照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进施工。

(三)不得以清淤疏浚的名义在河道内进行非法采砂、洗砂。要根据河道排灌功能、水生态环境功能需求,合理确定河道清淤高程,不得破坏河势稳定,损坏水利工程,破坏水生态环境等,同时兼顾水生态环境功能和乡村振兴建设要求。

(四)强化验收。要按照小微河流疏浚清淤的建设标准组织初步验收,收集河流(段)清淤前、中、后对比照片,整理好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后报县河长办进行验收。

(五)强化建后管护。各村(社区)要结合河长制工作、农村环境整治、乡村振兴、防汛清障除杂、制定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确保疏浚效益的长效发挥,将建后管护纳入考核评比和验收内容,并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


                                                                               岭坡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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