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民会议评议、公示,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我镇项目资产情况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相关情况向上级部门申报。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7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新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联系电话:137877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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