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山县新桥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新发2019〕33

 

关于衡山县新桥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

和事业单位设置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设置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并明确机构主要职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办理、重要会务及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动物防疫、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电力、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等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不再保留扶贫办、农机站、农技站、水管站。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村(社区)服务、村级公开等社会管理工作。

不再保留民政办、劳保站。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规划,指导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指导监督供水、供气、垃圾、污水治理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不再保留林业站、国土所。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工作。

不再保留信访办、安监站、综治办、扫黑办、禁毒办、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

(六)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乡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镇所属事业单位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

(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自然资源、林业、扶贫、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内设机构为:

1.社会保障工作组。负责城乡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助残和慈善事务协助镇敬老院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和抚恤优待政策;负责城乡低保、自然灾害救助、扶贫济困等事务工作;负责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情况、享受金额和低保金发放;负责优抚对象、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五保对象救助服务工作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2.劳动保障工作组。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3.自然资源工作组。负责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维护公用设施,协助管理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和保洁员等工作;协助管理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规划工作。

4.林业工作组。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负责林木采伐、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林政林权服务工作;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开展村镇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协助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文化广播工作组。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负责文化体育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和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6.卫生健康工作组。负责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统计辖区内各类人口婚育和出生信息、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协助村(居)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7.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事务性工作。负责拟订应急预案、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镇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8.扶贫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负责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组织确定扶贫对象和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组织扶贫工作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情况的统计、监测、信息和宣传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农村经营服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内设机构为:

1.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技推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和新器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病虫鼠害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耕地质量及墒情监测;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农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负责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基地农产品生产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处理。

2.  水利工作组。负责水利新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水利工程建设;承担防汛、抗旱、排涝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本镇范围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负责防汛抗旱、河道保洁、水利规划事务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区域内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政监察工作。

3.  农村经营工作组。负责农村多种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合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会计财务辅导;代办村级财务核算。负责农村经济统计报表;负责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事务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4.  农机工作组。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测;负责落实政策性农机具购机补贴;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

5.  畜牧水产防疫工作组。负责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畜禽水产品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畜牧、草地资源保护和管理;协助开展兽药、饲料质量监测,负责优良种畜禽、水产苗种推广服务;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负责畜牧水产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协助做好牲猪定点屠宰工作等。

(三)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政府及县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法律法规宣传;负责辖区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制止和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旅广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参与、支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调度参与全县综合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和县直其他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财政所

负责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落实惠农政策,发放各项涉农补助资金。

派出所

负责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调处治安纠纷;负责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开展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负责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侦破,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刑事案件,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司法所

负责组织乡镇基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基层政府排查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在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

承担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合同、广告、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以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质量等日常监管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

 

 

中共新桥镇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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