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新桥镇党委自2011年换届选举以来,历时五年,任期届满。根据市委、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行“两推一选”选举产生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规定和安排,经党委研究决定,我党委换届3下旬启动,4月底以前完成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次乡党委换届,在“十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关键时刻,全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次乡党委换届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为重点,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善于加强社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换届选举的方式和任务    

 我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采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会议主要完成以下四个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上届纪委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委委员和镇纪委委员;        

(四)选举产生出席县第十届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决定本镇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2016412日前选好镇第十五届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4月20日前完成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318日-3月28日)。    

镇党委组织召开新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镇党委要利用手机、网络、微信等先进宣传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大和十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衡阳市关于“两推一选”产生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规定、要求和做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确定代表名额,搞好代表选举。(329日-412日)    

1、合理确定代表名额:原则上代表人数不超过上届代表人数或保持持平。我镇有党员923人,确定代表名额112。代表名额的确定是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的。既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纯洁性,又尽量减少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叉。按上级要求,代表中,镇干、村干部应占55%左右专业技术人员10%左右一线工人、农民、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各条战线上的先模人物占35%左右。其中,妇女代表20%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                                  

2、选举产生镇党代会代表:全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要严格按照山组字〔2016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采用“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条件及要求:乡镇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乡镇党代表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①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②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作风,道德品质好;③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创先争优,做出显著成绩,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⑤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乡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②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③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的;    

⑤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⑥近5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⑦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的。    

乡镇党代表除具备以上五项基本条件外,要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注意从优秀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中推荐产生人选。可尝试从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优秀党员中推荐产生人选。        

代表选举程序分以下四步进行:    

    第一步:党员推荐。选举单位可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或党员谈话推荐等形式,提出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村居党组织要搞好组织动员,外出务工人员的也要通过电话联系,积极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参与率。          

对一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派专人上门联系、听取意见。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要公布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条件。按分配代表名额数进行全额推荐。要现场公开计票,现场公布结果      

选举单位将推荐结果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根据推荐得票情况和候选人的条件,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50%的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如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未达到所需人选时,不足的名额是否进行第二轮推荐,根据多数到会人员意见确定。    

 第二步: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结束后,选举单位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在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中,按分配代表名额进行全额推荐。

参加推荐的村(居)民代表应为非中共党员。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的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0人。乡镇党委在群众代表推荐票相对集中的人选中,按照超出分配名额20%的人数,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步:组织考察选举单位在进一步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    

    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和审查。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方面意见。准确认定代表人选身份,以参加选举时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乡镇党委在考察和审查中,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

考察结束后,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组的汇报,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批复基层党支部。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名单要向党员、群众公示。        

第四步:党内选举选举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候选人预备人选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应包括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工作实绩、奖惩情况和当选后的工作打算。自我介绍后,经选举单位充分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员对正式候选人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委托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选举结束后,基层党支部应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镇党委对选举产生的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批,并将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召开镇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4月13日-4月20日)    

    1、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召开党代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名额和差额比例、届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和纪委书记、委员名单及选举办法等。尤其要准备好大会工作报告党委工作报告要把握大势,紧贴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系统总结“十五”时期的发展经验,围绕“十五”规划落实、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内容,科学分析情,准确掌握群众需求,把县委、县政府的总体思路与镇的实际相结合党委工作报告起草后,要广泛征求所辖各单位党内外人士的意见。                  

2、提出召开我镇党代会的申请。在准备工作就绪以后,及时向县委提出召开我镇党代会的书面申请。得到县委批复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其主要内容是:(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办法(5)新一新桥镇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办法。

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听取和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届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委委员和镇纪委委员选举产生出席县第次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本镇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四)、做好我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4月21日-4月25日)    

上报选举结果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搞好资料归档,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要充分认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本次换届选举是我镇党委执行5年任期的首次选举,新一届党委又将担负起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历史重任。切实搞好我镇党委换届,关系到今后五年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效。要通过次换届,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完成“十五”目标任务实现富民强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我镇党委换届选举的领导,党委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彭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康才伟、人大主席旷海滨、党委副书记杨春华,纪委书记彭茂林担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周友贤、陈华鹛、党政办主任尹立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委员和党政办主任、担任工作人员。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副职具体抓,其他成员积极协助配合,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3、要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党委换届工作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让群众感受到在镇党委领导下,各项工作发生的新变化。要做好党员登记工作,开展党组织关系清查活动,通过召开会议、信函联系、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动党员参加换届选举,确保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4、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酝酿和组织选举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教育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对在选举活动期内,进行非组织活动,如拉选票、搞串联、封官许愿、请客送礼、撒播流言蜚语、诽谤他人、打击报复和虚报票数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5、要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着重抓好酝酿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及工作流程、组织好大会选举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引导代表认真开好大会,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尊重党员的选举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和不选举某个人。搞好我镇党代会与县党代会的衔接工作,镇党代会要完成好选举产生出席县党代会的代表。      

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集中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报告。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党委要向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

 

中共新桥镇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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